近日,陸媒報道,廣東揭陽市人大原副主任、原揭東縣縣委書記陳延華受賄獲刑。陳受賄細節曝光, 其中有人送重約30斤的逾百萬現金(人民幣,下同)到家。

據《法制晚報》12月3日報道,日前,揭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延華受賄案詳情首次披露。陳延華受賄人民幣457.224萬、港幣238萬,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並處罰金60萬元。

判決書顯示,陳延華接受當地老闆4起賄賂。其中,鋼鐵廠老闆陳某8次共送170萬;鋼鐵廠老闆何某等3人送140萬人民幣及50萬港幣;電子科技公司老總周某送價值147萬的深圳一套房;包工頭吳某送188萬港幣。

其中,2010年過年前,鋼企老闆陳某到時任揭東縣縣委書記陳延華辦公室說,陳書記,過年了,「送一點普洱茶給你表示感謝。」說完,陳某便把懷抱的紙箱放到地上。陳延華等辦公室沒人後才打開,發現裏面是100萬現金。

陳延華收錢後給相關部門打招呼,使得該企業的立項時間從2009年變成2003年,因為按規定當時上鋼鐵項目必須中央審批,而倒回6年前只需省市批。

另外一家鋼鐵廠為了拿地拿批文向陳行賄。據涉案3名老闆交代,他們在與陳延華一起吃飯後,開車到其家門口,3人搬著一個裝水果的紙箱子,說了句「麻煩了」,便把箱子放下。心知肚明的陳延華拿了紙箱就上樓,發現箱子裏面裝了140萬現金。

報道稱,以百元大鈔計,10萬元現金大約有2斤多重,即陳延華在辦公室收的100萬大約重20多斤,而在家門口收的140萬重約30斤。

公開資料顯示,陳延華在揭東為官10年,其中,2007年升任揭東縣縣長;2009年升任縣委書記;2012年7月轉任市人大副主任。

2015年3月,廣東紀委消息稱,陳延華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次月被「雙開」並被立案審查。

經查,陳延華違規提拔幹部;騙領居民身份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

據陳延華供述,早年他找人幫忙辦理過兩個省外戶籍身份證,其利用兩個雙重身份證開了銀行卡帳戶,存放巨額賄賂款。

外界關注,近年來,廣東揭陽已有多名重量級貪官落馬。

2012年底以來,揭陽前市委副書記羅歐、前常務副市長劉盛發、前副市長鄭松標、前人大副主任陳延華陸續被查。

原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曾任揭陽市委書記。2014年萬慶良落馬,據陸媒報道,其落馬與揭陽窩案有關。2016年9月,萬慶良以受賄1.1億元被判無期徒刑。

今年4月,揭陽市前副市長鄭松標以「受賄、單位受賄、濫用職權罪」終審被判14年。

6月6日,揭陽市委前書記陳弘平因受賄近1.4億、行賄100萬港幣、濫用職權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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