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等13人,三年前因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被判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昨日,上訴庭接納律政司覆核刑期申請,改判各被告即時監禁8至13個月。13人表明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民主派議員批評港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打壓,意圖阻嚇年輕人為公義發聲。
13名示威者在20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因企圖阻止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的撥款申請,衝擊立法會大樓,其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企圖強行進入」罪名則不成立。當年原審裁判官表示,贊同被告為社會上備受忽略的市民發聲,判13人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向上訴庭申請加刑至即時監禁,案件在前日開庭。
上訴庭認為原訟判刑過輕
昨日,上訴庭3位法官經過一連兩日聆訊後,決定改判即時監禁。上訴庭指考慮到案件背景、犯案手法、各人的取態、動機等,認為原訟庭判社會服務令明顯過輕,違反判刑原則。又指雖判處有抱負的青年人入獄並非法庭所願,但判刑要阻嚇其他人干犯同類罪行。非法集結罪以在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各被告已完成社會服務令,以及案發已超過3年,扣減兩個月刑期。
其中11人,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判監13個月;第12被告黃根源因為認罪,判監8個月;第13被告陳白山因違反社服令已服刑3星期,會再作適當考刑。法庭又向缺席聆訊的招顯聰發出拘捕令。
本案被告為社工梁曉暘、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朱偉聰、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除了沒有到庭應訊的招顯聰外,其餘12位被告等待書面判詞後會上訴。
多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被告的朋友在判刑後召開記者會。粉嶺馬屎埔村村民區晞旻指,當日一直在立法會外集會,直到財委會主席吳亮星做出無理的裁決要剪布,引起示威者的不滿。她強調當日前來聲援的市民都是因為不公義事,想要阻止制度暴力,說到此不禁哽咽。又指13位同伴都是很善良的人,為弱勢發聲的人,今次判決令她很傷心,不明白怎會有這樣的結果。
民主派批政府打壓年輕人
香港眾志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也不禁哭泣,他指13人中不少是他相熟的戰友。認為這些年輕人都是對社會有抱負,充滿期望和想去改革的人,當政府想阻嚇這班年輕人的後果將會如何?他質問各人做了甚麼,竟然要面對13個月的監禁,「今次刑罰非常的重,他們量刑的標準可以說是將東北示威當成暴動。」羅冠聰擔憂這將成為日後多個同類案件的範例,以阻嚇年輕人參與示威活動。
公民黨議員楊岳橋指今次判決令政府達到其殺雞儆猴的目的,目前法庭還有其它案件正排期審訊,政府想利用司法的方法達到政治的目,令年輕人對社會不再關心,失去熱情。他指林鄭若想為香港帶來善治的話,應該考慮「是否繼續用司法的方式去打壓一批又一批有志的年輕人。」
工黨議員張超雄批評,今次事件是當局的制度暴力令年輕人變政治犯,「這個是當權者,對意見者窮追猛打,趕盡殺絕。」本周四,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人也將面臨被律政司就3人的刑期申請覆核的判決,他不知傘運後將有多少年輕人繼續被政治打壓。「這個政權是要趕盡殺絕,是要與年輕人為敵,是要把所有年輕人關心社會的熱心打壓下去。」他強調,作為老師一定會支持學生挺身而出的義舉。
議員毛孟靜強烈呼籲林鄭月娥政府停止製造白色恐怖,「她以為可以把我們剷除,這個是非常可笑的。你以為這樣就可以蓋過香港的民主運動嗎?林鄭月娥或者是整個政府,包括北京,你們真是異想天開,我們一定會抗爭到底,我們是不屈不撓的。」
記者上宣佈今晚將在公民廣場舉行集會,周日則會有遊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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