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談及教育界的23條,即〈教育專業守則及義務指引〉已經神秘而快速及低調完成,文章得到極高的點擊及分享,以法律文章而言實不多見。同樣奇怪的是這樣侵犯教師人權的次法律(Sub-Legal)文件的嚴重性,教師界似乎茫然不知如何自處,所以關心有餘,討論沒有,似乎人人皆以為事不關己,可以置身事外,好老師我自為之。真有這心態的話,筆者贈你們一句:老師,你的名字是弱者。
政府利用專業守則整治要生計的老師,進一步逼迫所有教師要負責教育學生官方的愛國立場,反對港獨,是林鄭新政下必行的一步。「庫斯克」事件已是證明,三年前的林慧思事件,也是證明。教師天真地以為不會真的出現DQ事件,但真出現之時,教師是不敢出聲,只會受寒蟬效應的影響而明哲保身,屈服於強權之下。
林慧思事件時,那個自我充權的〈教育人員操守議會〉就曾經裁定林老師專業失德,事件是以林老師公開道歉認錯作結束的。教育界並無人保護她的思想言論自由。她並非在課室內對學生講粗口,甚而非校外與學生同行時有失身教講粗口,而是在旺角街頭見不平(警察不保護法輪功成員被愛字頭的人迫害)而罵警察林慧思百分百在行使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是私人活動與專業無關,但被專業守則所限會失去飯碗。
今年3月的「庫斯克」事件更是寒蟬的首個成功例子。到今天也無人肯定他是誰人,他/她也只是用筆名在網媒撰文,批評參與集會的警察猶如集中營的納粹軍不自知自己在執行命令之時沒有自省。結果是監統團體查出作者是庫斯克在「劉永中學」任教,上門踩場學校還算企硬不理,但教育局竟然發表聲明支持監統,說「教師應注意言行,局方會聯絡校方了解事件」。也太惡了吧?這是因為新守則規管了教師私下用面書及WhatsApp時的言行,留意這是新加的條文。結果是「庫斯克」公開聲稱不再寫文章作為平息事件。作為教師的基本人權也就徹底被剝奪。這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是數萬教育專業人員的共業。
筆者無法不譴責教育界的立法會議員及教育專業人協會失職,必須爭取重開諮詢,重新檢視守則的內容。職業保障無疑,教師的人權不重要嗎?可以隨便trade-off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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