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奧斯汀(Jane Austen,1775年-1817年)是英國著名的女性小說家。搞文學創作的女性在英國歷史上並不太多,出名的就更少了, 珍·奧斯汀可以說是萬綠叢中的一點紅。她最出名的作品有《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理智與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愛瑪》(Emma)。

童年

珍·奧斯汀的水彩畫像,由她的姐姐Cassandra於1084年作。(維基百科)
珍·奧斯汀的水彩畫像,由她的姐姐Cassandra於1084年作。(維基百科)

珍·奧斯汀生於溫切斯特一個富裕的鄉紳家庭。她爸爸的家族,本來是生產羊毛製品的,逐漸發了家,買了一些土地,成為了有錢的鄉紳,但是在珍·奧斯汀長大些後,她的家庭逐漸開始沒落了。

珍·奧斯汀家有八個孩子,她有六個兄弟,一個姐姐。她和姐姐兩人都是終生未婚,兩姐妹一直互相陪伴,是彼此最親密的朋友。珍·奧斯汀幾個月大的時候,就被她媽媽送到了鄰居家撫養,大約三歲時,她被接回了家。八歲時,她和姐姐一起被送到了牛津的一位夫人家,接受教育,後來因為生病,姐妹二人回了家。十歲時,她和姐姐一起去了寄宿學校,學習法語、拼寫、針線女紅、舞蹈、音樂等,不過,第二年,姐妹二人又回家了,因為家裏當時已經付不起兩個女兒的學費了。

11歲開始, 珍·奧斯汀回到家,在爸爸和哥哥們的指導下,自己讀書學習,她爸爸收藏的書籍,和爸爸朋友家收藏的書籍,很多她都讀過。她的爸爸還非常支持她的興趣愛好,給她買了很多的紙和筆,讓她練習寫作和畫畫。鄉下的大家庭生活,十分簡單快樂, 珍·奧斯汀自由地讀書,和兄弟姐妹們談天說地,參加舞會和慶典活動。

又長大些後, 珍·奧斯汀和自己的三哥格外親近,她的三哥曾在倫敦工作,結識了很多銀行家、商人、出版商、畫家、演員。三哥是珍·奧斯汀了解外面世界的天窗,從這個哥哥那裏,她聽到了形形色色的故事,了解到了各式各樣的人物,成為了她寫作的素材。

愛情

珍·奧斯汀生活在18世紀的英國,在那時的英國,很多人的婚姻都需要考慮對方的家庭和經濟條件。珍·奧斯汀一生有過兩段姻緣,不過都是有緣無份。

20歲時, 珍·奧斯汀遇到了她的真愛。那一年,鄰居家的侄子湯姆大學畢業,來拜訪她的一家。湯姆英俊幽默,他和珍大概是在鄉里的舞會,或是其它的聚會上認識的,兩人一見鍾情。但是,兩個年輕人的家庭當時都不算是太富裕,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和更有錢的人家的孩子結婚。湯姆是愛爾蘭人,當時由他的叔叔出資供養,叔叔希望他回愛爾蘭從事法律職業,並娶一位貴族女孩。珍的父母也希望珍和更有經濟能力的男性結婚,因此,二人分手了,並且終生沒再相見。後來, 珍·奧斯汀把所有的精力和時間都放到了寫作上,成為了著名的小說家,而湯姆回到愛爾蘭,後來成為了大法官。

27歲時, 珍·奧斯汀接受了她這輩子唯一的一次求婚,但是第二天她就毀約了。那一年,她和姐姐一起去外地拜訪朋友,這位朋友的弟弟哈里斯,剛在牛津讀完書回家,於是彼此認識了。哈里斯體型肥大,長相普通,有些口吃,說話還經常帶刺,但是,他十分富有,能夠給珍很好的物質生活,還能夠給珍的家人很多的物質幫助。面對這位有錢,但是自己完全不喜歡的男性, 珍·奧斯汀動搖了,答應嫁給他,但是,她馬上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第二天一早,就急忙收回了婚約。

後半生

珍·奧斯汀直到42歲(也有計算是41歲)去世,都與父母和姐姐生活在一起,寫小說寫詩歌,也經常幫助料理家務,管理家裏的僕人。英國鄉村熱鬧的社交生活,已經足夠讓珍·奧斯汀忙的不亦樂乎。她要探望鄉里新出生的孩子們,還要看望即將離世的病人或老人們,她要參加各種舞會宴會,還要參加各種活動。而這些社交生活和所見所聞,都成為了她小說中的故事和內容。

作品

珍·奧斯汀的主要作品有:《理智與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愛瑪》(Emma),其它的還有: 《曼斯菲爾德莊園》(Mansfield Park)、《諾桑覺寺》(Northanger Abbey)、《勸導》(Persuasion)。

《理智與情感》主要講述了兩個女孩的擇偶和婚姻,描寫了在婚戀中,在相關的人物生活中,各類人體現的感性和理性。書中有的人缺乏感性,而有的人缺乏理性,而這樣的缺失,都會給人們在今後的生活中,帶來相應的影響和結果。

《傲慢與偏見》是珍·奧斯汀最出名的作品。講述了一個鄉紳家中五個女兒的擇偶和婚姻,小說中的五個女兒,性格各異,遇到了各式各樣的求婚者,展現了各類男女人物的性格、特徵以及他們的命運。(維基百科)
《傲慢與偏見》是珍·奧斯汀最出名的作品。講述了一個鄉紳家中五個女兒的擇偶和婚姻,小說中的五個女兒,性格各異,遇到了各式各樣的求婚者,展現了各類男女人物的性格、特徵以及他們的命運。(維基百科)

《傲慢與偏見》中,講述了一個鄉紳家中五個女兒的擇偶和婚姻,是珍·奧斯汀最出名的作品。小說中的五個女兒,性格各異,遇到了各式各樣的求婚者,展現了各類男女人物的性格、特徵以及他們的命運。

《愛瑪》中,講述了一個女孩叫愛瑪,她是個年輕善良的漂亮而且有錢的人,自由自在,喜歡幫別人配對介紹婚姻,鬧出了不少誤會,最終,她幫助別的女孩找到了真愛,自己也嫁給了真心相愛的人。

結語

珍·奧斯汀把自己的生活經歷,和自己的仔細觀察,都寫進了小說裏,真實,細膩,獲得了很多人的喜愛。

珍·奧斯汀的小說中,有英國的鄉村生活,有各類人的內心想法,有各種生活的小細節,是了解英國社會生活和英國文化的十分有趣的一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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