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曉嵐是清朝才華橫溢的大學士,他一生歷經雍正、乾隆、嘉慶三朝皇帝,是大清少有的幽默大臣。他出入官場50多年,晚年時他將很多耳聞目睹的事編撰在《閱微草堂筆記》中,寓教於人。其中,他講過一個捕役的故事。
紀曉嵐筆下的這位捕役姓史。捕役,相當於現在的警察。這個史某為人豪爽、不拘小節、稟性剛直。雖然他的工作算不上很好,在三教九流中處於支流,但此人頗有骨氣,瞧不起那些齷齪卑鄙的小人。
有一次,他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對夫婦抱著孩子大哭。他湊過去問怎麼回事。街坊鄰居說:「他們欠了土豪的債還不起,現在準備賣妻子去還債。這對夫妻平時關係很好,不捨分離,何況孩子尚小,還在吃奶,老婆就這麼走了,一家人都很傷心。但眼下實在沒有其它辦法。」
史某問:「他們欠了多少錢啊?」
鄰居說:「三十兩銀子。把媳婦兒賣給人家做妾,就賣了五十兩。」
史某又問:「現在可以贖人嗎?」
鄰居說:「你瞧!那邊契約剛剛寫好,還沒有付錢呢!怎麼不可以贖,當然可以!」
史某一聽就把自己身上的七十兩銀子,交給了欠債的村民,讓他儘快還債。他說:「三十兩還債,剩下的四十兩你們用來謀生吧!不要再賣媳婦兒了。」村民一聽傻眼了,怎麼會有這麼傻的人,無故送人銀兩,連利息都不要?
這對夫婦感激不盡,家裏沒有值錢的東西,就把養的雞殺了招待他喝酒。酒過三巡後,趁著史某酒興正酣時,這個丈夫抱著孩子出去了,臨走前他給妻子使了個眼色,暗示讓她陪陪史某。他們自知大恩大德難以回報,就出了這麼一個主意。他的妻子點頭會意,開始對史某說些挑逗勾引的話。
雖然史某酒興正酣,但他沒醉,立刻嚴肅地說:「我史某做了半輩子強盜,做了半輩子捕役,有時殺人都不眨眼,但從沒有趁人之危姦淫良家女子,那絕不是我史某要幹的事,我也絕對不幹。」他喝完酒,就大步地走開了,頭也不回,也不說一句話。
半個月後,史某住的村子夜裏發生了火災。當時正好秋收時節,家家戶戶都剛剛收割完,所以每家每戶都堆滿了柴草,甚至屋頂上、房簷下、籬笆都堆著柴草。
烈火熊熊,史某從夢中警醒,轉眼看到房屋四周全都是大火。他想:這次肯定逃不出去了,乾脆和妻子、兒子閉著眼睛坐在屋裏等死吧!
恍然間,他聽到屋子上面有人遠遠地大喊:「東嶽神有火急文書:史某一家免死除名!」
這時,就聽得一聲轟響,房屋的後牆忽然塌了一半,史某立刻拉著妻子,抱起兒子,一躍而起。他就像長了翅膀一樣,迅速帶著家人逃離了火海。
在這次大火中,全村90 %的村民被燒死。劫後餘生的村民看著史某一家,都雙手合十,對他說:「昨天我們還嘲笑你真傻。可沒有想到,這七十兩銀子救了你家三條人命啊。」
對此,紀曉嵐評價道:「我說這事,史某之所以能得到神的庇護,其中史某贈人錢財的功德佔了十分之四;他拒絕女色、不乘人之危的功德,卻佔了十分之六。」
(事據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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