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北京當局為香港英皇集團提供永安西里用地,強徵強拆當地居民房屋。居民陳燕華家的房子在沒有協商、沒有簽訂賠償協議的情況下被拆除了。
陳燕華的老家在北京市永安西里,在2011年中共國務院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出台後一年遭到強拆,但相關部門將房子強拆後卻未給予陳燕華補償和安置。
陳燕華的好友陳先生對大紀元記者表示,「當時有貼公告要拆遷,陳燕華沒簽過拆遷或補償協議,屬於強拆。有的人不搬遷,政府和徵地單位就去法院起訴,然後由法院判決。」
房子強拆後,陳燕華80多歲的父母無安身之地,多年來,陳燕華一直要求政府給一套安置房,直至父母親雙雙離世乃至現今,問題仍未解。
近日,福建維權人士王秀英在網上將陳燕華的遭遇曝光,獲得許多有同樣遭遇的網民支持。
北京北盈律師事務所最近也在網上強調,國務院590號令明確:因房屋徵收搬遷的,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費;超過約定過渡期限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費。
王秀英表示,「不是當政者不懂這些法律。那些執政者對法條比百姓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寫得很清楚:先補償、後搬遷;達不成協議由政府作補償決定;不得暴力斷水斷電;繼承爭議不免除行政義務。可某些人就是不照做。」
她分析表示,一是「穩控邏輯」壓過「依法邏輯」。上面看信訪數、看拆違進度、看項目節點。官員算帳:補你一套房是「花錢買麻煩」;拖你14年,成本由你扛,政績卻上去了。
二是「屬地兜底」變成「屬地捂蓋」。矛盾別往上交,交了就是「鬧訪」。於是基層用「回家等通知」「先去信訪室坐坐」把人晾著。不是不能解決,是當局不想解決。
三是「責任碎成渣」。拆遷的可能是項目公司,裁定的是舊拆遷辦,徵收的是區政府,審核的是法院,繼承歸民事庭。「誰都能管」變成「誰都不管」。最後一句「歷史遺留問題」把14年一筆勾銷。
四是「對底層有隱形輕視」。在某些人眼裏,沒背景、沒律師、沒媒體的住戶,喊再響也掀不了桌。#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