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今年第19號颱風「紫檀」影響,廣西北海至潿洲島客運航線連續停航,部份遊客因此滯留島上。有武漢遊客一家四口原計劃前往潿洲島及崇左旅遊,卻因航線停航被困潿洲島6天,機票、住宿、餐飲及租車等額外支出數千元。
潿洲島旅遊區管委會8月25日發布停航公告稱,受南海熱帶低壓影響,8月26日北海至潿洲航線仍不具備安全運行條件,北海至潿洲往返航班繼續停航,已購船票可通過原渠道辦理免手續費退票。
據《揚子晚報》報道,8月24日島上曾短暫具備通航條件,潿洲島至北海臨時開通多趟航班,部份滯留遊客得以離島。
8月25日晚剛剛回到武漢的遊客李女士(化名)表示,一家四口原本購買了8月19日前往潿洲島的船票,計劃8月21日離島,沒想到21日開始航線停航,此後又連續停航。
直到8月24日上午,民宿老闆通知遊客,因出現短暫通航條件,臨時加開了部份航班。李女士一家趕緊搶票,並於當天上午乘船離島。她說,目前島上仍有部份沒有搶到船票的遊客滯留。
這場意外也打亂了李女士一家的整個行程。
按照原計劃,一家四口離開潿洲島後還準備前往崇左遊玩兩天。但由於滯留,他們不僅不得不重新購買機票,原定行程也被迫取消。「訂的民宿也退不了。」李女士說,一家人在潿洲島被困6天,期間每天的住宿、吃飯、租車等費用,加起來多花了數千元。
對於遊客因停航導致後續行程受影響所產生的損失,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凱律師表示,颱風等自然災害導致航線停航,在符合相關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屬於不可抗力。
陳凱表示,如果遊客因停航滯留導致無法按原計劃乘坐返程航班,可以憑相關停航證明等材料向航空公司申請免費退票或改簽,一般無需承擔相應手續費。
對於後續行程中已經預訂但尚未入住的民宿,律師認為,如果確因不可抗力導致遊客無法履行合同,遊客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並要求退還相應款項。對於商家提出的「不可取消」等格式條款,如果其內容排除了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該條款可能被認定無效;不過,商家對於已經實際發生且合理的損失,可以主張相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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