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涉及多次「司法抄襲」,被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要求提早退休,陳申請退休獲准,於周五(31日)生效。陳官現時月薪達逾34萬元,司法機構回覆本報,指他提早退休仍然可獲退休金福利,按服務年期計算,但沒有透露金額。
本報詢問司法機構,陳嘉信提早退休能否獲得退休金。司法機構未有回應具體金額,指陳嘉信原本根據《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的規定,選擇延展退休年齡至70歲。但是陳官依照張舉能要求,按《退休金利益(司法人員)條例I》第12A條「酌情提早退休」的規定,申請提早退休,並獲批准。根據條例,提早退休可獲退休金福利,而退休金會按其服務年期計算。由於陳官提早退休,他的服務年期會比他於70歲退休減少,其退休金金額也會按比例減少。
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現時月薪為34萬3,750元。陳嘉信在2017年1月,由區院法官升任高院原訟庭法官,換言之已經擔任此職近10年。
司法抄襲衍生10宗上訴
鑑於陳嘉信歷年來涉及多宗「司法抄襲」,並在上訴階段被上訴庭批評,本報詢問司法機構,近5年有無收到及處理涉及陳官的投訴,涉及的宗數及投訴原因,及相關投訴的處理結果。但是司法機構在回覆中並無回應。
《明報》早前報道,陳嘉信近7年在7宗案件中被指抄襲,上訴庭判當中4宗由於「司法抄襲」,故上訴得直。但在另外3宗裁定因其它原因上訴得直,或駁回上訴的案件中,上訴庭均有指出陳官原本的判詞「大規模照搬」、「非常不理想」等。
網媒「法庭線」報道,陳嘉信在高院原訟庭法官任內,因抄陳詞衍生10宗上訴案及1宗投訴個案。
張舉能在27日的聲明中,指出儘管陳官早前已受到嚴厲譴責,並曾承諾作出改善,但其後仍然出現司法抄襲的情況。有關事件先後引發多宗上訴,其中部份案件更被命令重新審訊。這些情況不但影響有關訴訟各方的權益,亦不必要地耗費上訴法庭的司法資源;更重要的是,事件已削弱公眾對陳嘉信繼續妥善履行司法職責能力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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