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就2009年男嬰腦癱案進行紀律研訊,裁定涉事醫生薛守智專業失當。男嬰父親黎志堅今日(6日)在商台節目中表示,對判決感到釋懷,形容是「遲來的公義」。
黎志堅強調,無論判罰結果如何都無法換回兒子的健康,現年16歲的兒子生活完全無法自理,24小時需要人照顧,未來將透過民事法律程序,繼續追討醫生及醫療機構的疏忽責任。他又透露,兒子黎遠建目前在本港一所特殊學校就讀,寄宿於學校接受24小時照顧。但學校照顧只能維持至兒子18歲,現時已開始為兒子排隊輪候政府成人殘疾人士院舍,但據了解同類宿位極度不敷應用,有特殊學校的學友排隊十多年仍未能獲編配。
他說若最終無法入住政府院舍,唯一的後備方案是投靠私人院舍,但私人院舍收費高昂,且本港適合嚴重傷殘人士的私營宿位同樣寥寥無幾。被問到會否考慮回大陸養老院,黎志堅就無奈指,大陸極少有招收這類特殊傷疾青少年的機構。
同一節目中,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形容,裁決在制度上給予家屬一個交代,又指此案因未涉事醫生在關鍵的黃金數小時內,未能作出及時和必要的檢查,導致本來健康的嬰兒終身腦癱,反映個別醫護的溝通和判斷若嚴重落後於同業水平,將對病人家庭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彭鴻昌又認為,裁決的輕重向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他表示,從涉事醫生的角度看,可能覺得停牌一個月都嫌多,對家屬而言,9個月或許是一份遲來的交代與合理的懲處,但站在公眾和社會人士的立場,考慮到受害者經歷了長達16年的痛苦,難免會質疑為何只判停牌9個月。
他另外列舉早前的九龍醫院紗布封喉案,當時涉事醫生涉及3條控罪,並承認了其中2條,最終被判停牌6個月。彭鴻昌認為今次的懲處已屬沉重。
醫療衛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則指,懲處必須且合理,反映監管機構對行醫水平有嚴格要求,任何醫生面對初生嬰兒疑似癲癇發作,若未能及時進行必要檢查,行為不符合同業應有的水平。他又指,這宗個案拖延16年才完成紀律研訊,時間明顯過長,當局必須正視並落實優化機制以加快處理投訴。
案情回顧
一對「雙非」夫婦2009年在浸會醫院產子。他們指兒子出生後3天疑「新生兒癲癇」發作,但醫生在接過護士電話後沒及時跟進,導致他腦癇及發展遲緩,遂向醫委會投訴。
醫生薛守智因此被控的專業失當罪,控罪指他於2009年12月22日,在新生嬰兒黎遠建的第一個「新生兒癲癇發作」階段,沒對他作出所有必要和即時的檢查,構成專業失當。
醫委會去年曾因案件拖延過長,以「程序拖延對被告醫生不公」為由,一度決定永久擱置聆訊,遭到公眾批評,但在政府介入下,今年4月重啟聆訊。研訊小組昨日裁定醫生薛守智專業失當,停牌9個月,不設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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