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年,中國大陸流行的社會現象,就是「不敢扶跌倒老人」,怕被訛詐,明明扶起老人變成撞倒老人,老人自己受傷反過來怪責你把他弄傷,於是醫藥賠償精神受傷樣樣追索。最糟糕的是,有冤無路訴,報公安上法院,最後都判你敗訴。你唯一可以自保,就是好人難做,好人不要做。

香港人昔日恥笑內地社會的烏煙瘴氣,但幾年後,香港也面對同樣的環境,當中文大學開除了關靖豐,社會馬上明白一個道理﹕不要做好人,不要強出頭。

關靖豐在宏福苑火災後發起「四大關注」要求政府徹查事件成因,結果被國安以煽動罪拘捕,當日已經震撼香港,想不到連關心死傷慘重的災害,也可以犯國安法。

而中大的做法更加噁心,官府未判,理論上仍是清白之軀的「疑犯」關同學,居然就被喊去開紀律聆訊,然後還因為關同學態度不佳、公開了聆訊情形,以記過太多為名,就此趕了出校﹗

中文大學陰濕的地方在於,從來沒有直接說明,關同學是因為國安法的控罪而被重點關注。學校只是單純沒有主題沒有主旨的就把關同學叫去開紀律聆訊,目的就是避免「政治打壓」的罪名。但中大之心,路人皆知。

然後中大開除關靖豐,也沒有提及關犯了國安法,反而假惺惺的把事情歸咎於他學校品行問題,始終躲在幕後做政治清算表忠心的工作。

關靖豐效應是甚麼?就是不敢再扶老人的翻版,不敢再提再關心社會不公平之事。你以為「關」靖豐的「關」是關心嗎?原來是把你「關」在籠子裏。

中文大學堂堂最高學府殿堂,有必要做得這個low這麼吃相難看嗎?或許問這個問題都稍嫌幼稚,內地官場早就流行「忠誠不絕對,絕對不忠誠」,中大如果不先下手為強除掉關靖豐,豈不是令政權懷疑中大有心包庇和政府對著幹?

隱約又感到黑暴的味道啊。

國安法實在摧殘了香港文化,包括對中文字的理解。例如濫用的「煽動」,動不動就「煽動」,其實好些行為充其量是叫人「行動」,或者叫「鼓勵」。關靖豐也只是鼓勵大家要關注政府如何處理宏福苑災難成因,談不上「煽動」。

另一些名詞也很刺耳,「小人」「釘子戶」,出自那些尊貴的忠誠議員之口,形容宏福苑的災民。無錯,又是宏福苑,受傷的總是他們。政府公布了賠償方案,有議員擔心災民不肯接受政府的賠償,另有想法,不肯搬走,便用了「釘子戶」形容他們,更直接說「要防止小人」。

小人是逐利,但災民是維權,是爭取自己最合理的權益,而不是「壓低成本賣個好價錢」的商人。但中文的字詞解釋都被國安法破壞了,「問責」等於「煽動」,「推動施政」等於「顛覆奪權」。

突然想起香港人的一句俗語,「好人有限」,是的,在國安法下,做好人一定要有限度,在政權眼中,做好人本身已經「好人有限」。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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