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仍未前赴台灣自首。立法會議員管浩鳴今日(25日)在接受媒體專訪時透露,陳同佳目前仍暫居深山。管浩鳴認為大眾只會接受服刑出獄的陳同佳,所以安排陳同佳暫時留在深山是對社會最好的選擇;假如陳同佳返回屋邨居住,「嘈到拆天都似」。
自2019年出獄後,陳同佳居住於警方提供的安全屋,隨後一直居住於深山。管浩鳴在接受《am730》訪問中強調,陳同佳從未改變到台灣自首的決心,期間也一直居於深山,足不出戶。
管浩鳴稱,社會普遍認為,陳同佳只有在台灣服刑並刑滿後,才可能重新做人,「一日未經過這個洗禮,就不用考慮了」。因此,他暫時讓陳同佳住在深山,認為是一種到台灣自首前的緩衝做法,亦是目前對社會最好的安排。他強調,若陳同佳現階段融入社會工作或返回屋邨,勢必引發批評,如今留在深山反而是最適合的選擇。
針對外界指責他包庇陳同佳,管浩鳴表示無可奈何,稱別人怎麼說都無法控制,但理解的人自然會明白他的立場。管浩鳴還提到,陳同佳和受害人潘曉穎同為聖公會學校的學生,他理解潘母的情緒,但稱自己並未包庇陳同佳,只是希望協助他赴台自首,接受公平審訊,並由法院判決應有的刑罰。
在專訪中,管認為台灣政府對陳同佳「不公道」,陳同佳從未否認殺人,亦希望赴台服刑,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卻始終無法成行;如今,陳同佳長期隱居深山,生活狀況欠佳。管擔心如果沒有人幫助陳,萬一他精神崩潰甚至輕生,應該怎麼辦;感慨原本以為勸他自首已是困難重重,沒想到自首後的安排更加複雜。
翻查資料,2022年10月,《星島日報》曾引述管浩鳴稱,陳同佳居於深山清靜地方,每日有三餐供應,主要以上網、打機、看電視打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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