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受儒家文化影響,深知「人才乃治世之本」。他選賢任能,還仿照中原漢制,制定了選拔、考核、監察官員的制度。此外,他如唐太宗一樣善於納諫,亦崇尚節儉。
延攬人才 知人善任
忽必烈深知自己能夠一統天下,離不開身邊的謀士、賢臣,因此他充份意識到「用人」的重要性,明白「人才乃治世之本」的道理。
早在藩邸時,忽必烈就仿傚唐太宗,延攬了一批有才能之士,主要是儒生,來輔佐自己,比如赫赫有名的「金蓮川幕府」。他即大汗位後,亦多次下詔徵求人才,無論是聖賢之後、儒醫、卜筮,還是通曉天文、曆數者,和山林隱逸之士。心胸寬廣的忽必烈任人唯才,只要有真才實學就可以,並不因民族和地域有所區分。在他所重用的人才中,有蒙古人、漢人、色目人、南人、西夏人、外國人等。
至於後人說忽必烈時期把人分為四等,開始推行民族歧視政策,這是一種誤解。比如在忽必烈任用南人程鉅夫時,有大臣反對,理由是「鉅夫南人,且年少」,忽必烈回道:「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台院,必用南人。」
同樣,在任用南宋宗室趙孟頫時,也有人反對,說他是南人,恐怕和元人不是一心,不應留在皇帝周圍,但忽必烈照常任用。
實際上,元朝並未特別制定甚麼身份差別或等級制度。如被當代研究者認為處於最下層的「南人」,並未發現遭受甚麼殘酷虐待之事。而被其視為「上等人」的蒙古人中亦有窮困潦倒者。雖然公元1314 年朝廷重開科舉考試時區分了四類人的錄取名額,但這並不足以說明當時存在普遍的歧視。
忽必烈還知人善用,使得人才都可以發揮各自的長處。(宰相)劉秉忠曾向他建議:「明君用人,如大臣用材,隨其巨、細、長、短,以施規矩繩墨。」
如,名儒許衡,他雖深通儒家經典,卻缺乏治世經驗,忽必烈並沒有任用其為宰相,而是讓他負責管理教育。阿合馬,善於理財,忽必烈發揮其特長,任用其為宰相,負責理財。史家說忽必烈「度量恢宏,知人善任」是極為中肯的。
重視官吏考核選拔
重用人才的同時,忽必烈還非常重視各級官吏的選拔、考核和監察。公元1264 年,當忽必烈還是蒙古大汗時,他就罷免諸侯世守;裁併路、府、州、縣官吏,推行「遷轉法」,把官吏的任免權收歸中央。
公元 1277 年,在忽必烈的詔准下,中書省頒布了《循行選法體例》,對隨朝官員、外任官員、隨朝吏員、外路吏員、匠官的流轉、陞遷等進行了具體規定。
此外,除了樞密院、御史台和宣政院三大機構委任下屬官吏可以自行選拔上奏外,其它機構的官員均須通過中書省審查。官員陞遷,從七品以下歸「吏部」主管,正七品以上由「中書省」負責,三品以上大員由皇帝決斷。
那麼普通人如何入仕呢?
隋、唐以來,選拔官員的「科舉制」雖然在窩闊台時由漢化大臣耶律楚材提出, 並得到了窩闊台的認可, 但卻只在蒙古帝國統治下的淮河以北的中原地區推行, 因此,無論是考試規模還是官方的重視程度都比較有限。窩闊台去世後,貴由、蒙哥期間,科舉考試制度始終沒有被全面推行下來。
到了忽必烈時期,儘管他接受諸位大臣建議,始終同意實行科舉選官制度,但因為種種原因,忽必烈時期並未推行科舉制,而主要是通過薦舉、特召、吏進和承蔭等幾種途徑選拔官員。
「薦舉」就是各級官員根據出身、品行、才能推舉人才出仕做官。中書省等高級官員及地方大員,都由皇帝任命勛貴、名門和儒吏出身的有才華者擔任,其中很多來自貴族出身、人才雲集的「怯薛軍」(元朝的禁衛軍)。
此外,薦舉的人才可以來自各地學校。學校選拔的官吏在元朝比重不小。窩闊台曾令地方籌建學校。公元1261 年,忽必烈令置各地學校官,專管各地學校教學。其學生畢業後,經州縣主官推薦、御史考核後,可任命為教師或吏員。
公元1269 年,朝廷令各路設蒙古語學校,各路、府官員及民間子弟均有入學資格。學生從優參加翰林考試,可以充當學官或譯史(官吏名,從事筆譯)。1271年,忽必烈下詔在大都建「蒙古國子學」,生源限於蒙古人、漢人官員和怯薛的官員子弟。學生只要學有所得,通過學校考試,就有出仕資格。
公元1287 年,朝廷設立「國子學」,學習內容主要為儒經。學生們通過國子學考試即可被授官。1289 年,又設「回回國子學」,公卿大臣和富家子弟均可以入學,可任各部門譯史。有文才的童子可被地方舉薦入國子學。
此外,元代還設醫學、陰陽學等專門學校,以培育專業官吏。檔案顯示,忽必烈在位期間,蒙元王朝還建了2 萬多所公共學校,讓所有兒童接受普通教育。
「特召」是由皇帝下令徵召有特殊才能的人員。這延續了忽必烈在藩邸時四方徵召有才能人士的做法。如公元1281年下詔「求前代聖賢之後、儒醫卜筮、通曉天文曆數並山林隱逸之士」。
「承蔭」,顧名思義就是蒙古貴族和各族高官子弟可以通過世襲和蔭補的方式任職,一般採取嫡長子繼承制。如四怯薛的子孫永為宿衛長官;功臣、有軍功的軍官可蔭其有能力的子弟,軍官亡故,可由其子孫照章承襲;少數民族地區部份土官允許世襲。
不過,忽必烈對此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且由於人數相對較少,對於官場影響很小。
「吏進」就是從各部門的吏員中提拔能幹之士,充實官員之位,這是忽必烈時期選官的主要途徑。而吏員的選拔和考核也有具體的規定,很多是仿照漢制。
通常,想去官衙當吏的人要先參加考試,如果他們「五經」中通一經,或懂得算術,或擅寫文章、語言犀利,就可中選。對中選吏員每年都要進行考核,「以性行純謹、儒吏兼通者為上;才識明敏、吏事熟閑者次之;月日雖多,才能無取者不許呈貢。」
這也意味著雖然沒有科舉考試,但那些希望當官之人還是要認真學習儒家文化,而且要注意自己的德行修養。
只有考核被評為「上」 和「次上」才有被推舉到上一級為吏的可能。忽必烈規定,每年各級官員都要向上級推薦吏員,供朝廷任用。吏員從縣經州、府,做到路吏,然後被選入廉訪司,再經御史台或行台書吏,升為省部吏,之後就可以出任六品或正七品官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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