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明年10月起,以試驗形式推行為期兩年的「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推動健全的綜援計劃受助人,重投勞工市場。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此是取代「就業支援服務」。所有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必須參與。計劃由非政府機構組織營辦,每星期要參與由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直至他們找到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違反無償工作規定的參加者及其家庭,將被扣7日綜援金。
勞福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雅詠指,舊的計劃已相當個人化和全面,認為如果再採用同一模式進一步加強服務,成本或會相當高。
而且,現時約一半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年齡介乎50至59歲,當中不少人因學歷及技術水平偏低,就業能力似乎相對較弱,希望新計劃能予他們定期參與工作、在職場與人接觸、合作,逐漸培養工作習慣,從而幫助他們融入社會,長遠而言減少依賴綜援。
社署規定,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除有合理原因不能工作,例如就學、照顧幼兒、殘疾家人等,否則必須接受就業支援服務。在接受服務期間,他們須會見非政府機構個案管理人員及持續求職。
社署表示,就業支援服務2023/24年度的參與人次為1.6萬,當中1,800人次成功就業達一個月。今年4月至9月底,有1.2萬人次參與服務,成功就業達一個月的有約830人次。
局方表示新計劃運作較精簡,會清晰訂明參加者責任,他們亦可繼續使用勞工處及再培訓局提供的免費就業服務、培訓資源和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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