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江西樂平一個小區的電梯間內,一名7歲小女孩面向門站著,突然,身後一名14歲男孩將小女孩按倒在地、捂嘴,導致其暈厥……上述影片一經發布,迅速引發網民廣泛關切。

電梯轎廂監控影片顯示,11月2日晚9時多,一名小女孩乘坐電梯,隨後一名高個男孩也進入電梯間,此時電梯間內僅有他們兩人。男孩站在女孩身後,伸手碰觸小女孩後背,隨後電梯門打開之際,男孩衝上前快速摀住女孩口鼻,隨即電梯門關閉。

監控影片畫面顯示,女孩掙扎過後疑似昏迷,但男孩並未鬆手,而是將女孩抱出電梯。

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知情者介紹,案發後,7歲女童的家長報警,並在小區調取上述監控。具體案發時間是當天晚上9時24分。通過監控畫面,他們看到女兒被捂嘴時有激烈地反抗,但最終被這名男孩捂暈過去。

大皖新聞報道,女孩母親表示,警察抓到男孩後才知道是未成年人,滿14周歲但不滿16周歲,第二天就放了,說未成年不追究刑事責任。另有媒體報道,事發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說,(警察)當天凌晨三點鐘把涉事男孩帶走了,第二天下午又送回家了。後來又把他帶走了。

女童的家長說,男孩的家長不作為,準備起訴維權,「我每看一次影片,我心裏都害怕極了」。

「我都要嚇死了,真的好嚇人!」女童家長11月4日上午再次發聲稱:「肇事男孩家長回應了,男孩已經被警方帶走,感謝大家的關注。」

女童家長表示:「懷疑男孩的精神有問題,他的動機絕對不純。」

女童家長提供的小區業主群截圖顯示,涉事男孩的家長在群裏稱:「出現這種問題,實在是很抱歉,小孩一直都是好好的,從來不會這樣子。那天突然跟中了邪似的。現在人也被帶走了,大家都放心吧,就算把他放出來了,我也不會讓他在那邊待,我直接把他送到某某(外地)那邊去。」

男孩的家長發布了男孩被警方戴銬押走的現場片段,以此證明自己的說法。

未成年男孩對一名更小的女孩做出了這般行為,大陸很多網民表示,感到很震驚和憤怒。「小小的年紀,品行就這樣惡劣。應受到懲罰管教,不然對社會也是危害。」

雙方家屬暫未就民事賠償達成一致

報道說,11月4日,聯繫景德鎮市公安局和樂平市公安局的警察均未透露案情細節。

接渡派出所警察稱,不接受採訪。公安機關已對涉事男孩作出處罰,目前雙方家屬未就民事賠償達成一致。

4日下午,樂平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11月2日21:50許,接到報警稱一小女孩在電梯內被一男子猥褻。次日凌晨2時許將劉某某傳喚調查。

經查,當日21:20許,14歲的劉某某乘坐電梯時,對7歲的王某某進行捂嘴並猥褻,在將王某某抱出電梯時被路人發現後獨自逃離現場。劉某某的行為構成猥褻他人,對其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文章表示,對於男孩行為的原因和家庭的後續教育,關乎著小區居民的安全感和監護人的責任。在行政拘留處罰之外,是否有必要對其採取相應的矯治措施?他的家庭教育需要哪些補課?這些都是值得重視的現實問題。

大陸律師周兆成表示,男孩在電梯間摀住小女孩口鼻圖謀不軌,這一行為明顯具有危害小女孩人身安全的主觀意圖。儘管最終由於路人的出現,男孩放棄了繼續實施,但這一行為已經構成了對小女孩的暴力威脅。「在此事件中,男孩已經著手實施暴力行為,但由於路人的出現、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他未能繼續實施並完成犯罪,因此可以認定為犯罪未遂。」

但是,根據中國《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這意味著,儘管男孩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未遂,但由於他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因此不會受到刑事處罰。

周兆成表示,「在此事件中,男孩試圖摀住小女孩口鼻並快速關上電梯門,這一行為具有明顯的暴力性和危險性,因此情節較為嚴重。另外,男孩的行為對小女孩的人身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如果得逞,後果可能不堪設想。因此,這一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較高。」

他指出,儘管男孩不會受到刑事追責,但女童家長仍然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權。首先,女童家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男孩及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包括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

其次,儘管男孩不會受到刑事處罰,但公安機關仍然可以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採取其它必要的矯正措施。再次,女童家長可以向男孩所在的學校或社區反映情況,要求學校或社區對男孩進行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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