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公布,昨日(17日)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分判商前「工頭」及一名前建築工人,控告他們於疫情期間在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建築地盤工作時,涉嫌向4名釘板工人索賄及受賄共約98,000元。兩人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下周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分別為呂宇山(52歲),正洪工程有限公司前「工頭」,及陳強(45歲),正洪前建築工人。兩人同被控三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呂宇山另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本案於2022年3月至6月期間發生。正洪於案發時是大嶼山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建築地盤的模板工程分判商,負責提供建築工人。呂宇山當時是正洪的「工頭」,負責向正洪介紹工人,以及在該地盤監督包括陳強在內的多名釘板工人。
2022年3月,陳強介紹4名釘板工人到該地盤工作,每人日薪2,000元,由呂宇山負責監督工作。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該4名工人索取每個工作天500元賄款,協助他們受聘。
廉署調查發現,呂宇山及陳強先後向其中三名工人要求向呂宇山支付賄款,該三名工人因害怕被辭退,當每次獲正洪發放工資後,均向呂宇山支付賄款,共約66,000元。另外,呂宇山亦涉嫌向另一名工人收取賄款3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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