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規管劏房,建議立法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合標單位名為「簡樸房」。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稱,政府並非認為靠改名就解決劏房問題,並透露打算將來違法出租劏房的人,要監禁及罰款。
房屋局今(17日)進一步透露「簡樸房」建議標準,包括最少要有8平方米,地下到橫樑不少於2米、到天花不少於2.3米。公用走廊闊度須合乎消防安全規定,要有防火門及間隔牆和滅火筒,每個單位要有獨立火警偵測器,不能明火煮食,否則要另設獨立廚房。單位亦必須有一扇窗,否則要安裝認可的抽氣扇,廁所如果沒有窗亦要有抽氣扇,單位亦要有獨立水錶電錶。
政府表示,會在今年12月至明年2月,就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展開諮詢,初步計劃明年內完成立法,2025年第四季起登記。登記期約12至18個月,之後有一年至兩年寬限期供業主改裝,即2026年第四季至2027年第二季,如果違規經營,至少要判囚兩年。刑事責任包括入獄,由業主承擔,並不涉及租客。
政府表示,不會要求所有簡樸房每年登記及認證,日後單位獲得認證後,會每數年確認一次。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稱,登記期及寬限期內,政府會容許繼續出租已經登記的單位。在登記期結束後,會因應整體房屋供應及其它實際情況,決定採取執法行動的時機,她認為執法行動不能操之過急,須按部就班,以免引起住戶恐慌及流離失所。
何又指,充足的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供應非常重要,以解決劏房問題,強調劏房要按秩序、按供應情況逐步取締,直至清零。
至於安置問題,當局如何安置單位被取締,但不合資格申請公屋者,黃偉綸稱會小心留意情況,並表示約六成劏房住戶有資格申請公屋,過渡性房屋申請的彈性亦較大,強調即使推出登記制度後,相信未來「簡樸房」供應「會有相當」,故租金應不會大幅增加。
估計市面約七成單位達標
政府建議將簡樸房樓面面積訂為不少於8平方米,比當局的標準停車位小,是否代表政府認可此面積?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稱,有「很多人」建議7平方米,擔心將最低面積要求得太高,會影響住客的負擔能力。當局估計,8平方米的要求,目前市面上約七成、即約7萬多個單位達標。其餘3萬多個單位能否達標,視乎業主意願。
有意見質疑政府將「劏房」改名為「簡樸房」,代表解決劏房問題,黃指「簡樸房」一名「很恰當反映目前計劃精粹」,認為「將來分間單位有合標準,也有不合標準的,簡單用『劏房』這字,在這點上是不清楚。」
舉報濫用公屋有獎 羅淑佩:命中率較高
施政報告推行舉報濫用公屋獎勵機制,當政府成功收回涉事單位,舉報者可獲3,000元。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解釋有些濫用情況不容易偵查到,舉報的命中率則較高,令政府較容易搜索線索及證據。
至於會否擔心造成濫報,羅說,考慮到鄰里關係,參考好市民獎金額,獎金不高,並要實名舉報,及承諾提供所需的補充資料。
如果有不同人士舉報同一公屋單位,能否瓜分獎勵金?羅淑佩指當局其後會成立委員會,審視每宗個案,評估不同人士是否在同一時間,提供同樣有用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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