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盛行的電子禮品卡(e-Gift Card)為送贈及受贈雙方的消費者均帶來額外便利和彈性。
消費者委員會檢視了市面上10間零售商的電子禮品卡,發現各款禮品卡在購買、使用方式、遺失與退貨安排,以及多項使用條款上均存在差異。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要留意,禮品卡屬預繳式消費,一旦商戶不幸倒閉,持卡人或只能以無抵押債權人身份提出追討,可以全數取回欠款的機會較為渺茫。因此,消費者不宜囤積禮品卡,獲贈後宜儘快使用及應細閱相關條款和適用範圍。
消委會職員於今年8月至9月期間以一般消費者身份,實試購買和使用10間商戶的電子禮品卡,並從其網站、使用條款及客戶服務等渠道,取得和整合相關的服務資料。
10間商戶之中,僅1間的安排則較為妥善,除會於收件人查閱禮品卡後通知購買人,若收件人在禮品卡發送後15天仍未查閱相關郵件,購買人便會接獲商戶發出的提醒訊息,消委會指做法值得其它商戶仿傚。
另外,消委會也提醒,禮品卡在使用上可以能有諸多規則需要注意,如:使用張數上限、適用範圍、需註冊會員資料、有效期限、遺失或盜用補發規則等等。
消委會提到,部份海外國家會規管禮品卡的有效期及兌換現金等,唯本港暫未有這方面的監管措施,若在有效期內未用完餘額,一般而言不可退款或兌換作現金,消費者務必要注意禮品卡銷售方的規定。
另外,消委會調查的商戶中,7間商戶表明若禮品卡被盜或遺失,不會補發新卡,唯其中1間稱在特殊情況下或會受理個案;其餘3間則表示可提供協助,同時或需出示購買紀錄作確認,因此消費者要好好保存購買憑證等紀錄。倘若商戶已註明不為禮品卡的損失負責,商戶對是否補發則擁有最終決定權。
消委會提醒,在購買禮品卡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商戶在出售電子禮品卡時有責任闡明其使用條款與服務詳情,並確保資料準確及一致,既可方便持卡人了解其使用方法,亦可避免引起消費糾紛
二、消費者購買前再三查核收件人的電郵地址正確無誤,並保留收據以備不時之需
三、記下禮品卡有效日期,並設定提示以免因過期而失效,同時定期檢查禮品卡餘額,以及是否有可疑的扣帳或交易紀錄
四、妥善保管電子禮品卡的電郵,切勿隨意把禮品卡的條碼或截圖分享到網上,以防被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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