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暫時全線結業。截至今日(9日)下午4時,消委會收到1000宗投訴,涉款約3,100萬元。苦主葉先生接受港台節目訪問稱,今年年頭以約1萬元買下10年會籍,亦分期買下私人教練堂,早前見舒適堡欠供MPF,又賣樓,已心感不妙,但仍比想像中快出事。

【下午5:30更新】

消委會表示,截至今日(9日)下午4時,收到1,000宗有關舒適堡的投訴,涉款約3,100萬元。最高金額個案涉款65萬元,最低為998元,平均每宗個案金額達3.1萬元。

葉先生今早在港台節目指,他於今年初與舒適堡簽約,他先以約1萬元簽下10年會籍,再分十堂、十堂買下私人教練堂。他稱,已預計「無晒」,難以追討剩下會員合同。但最擔心的是即使灣仔分店重開,對他來說是太遠,甚至怕教練會再「Sell你其它Plan」。

至於對舒適堡接手易名經營,他表示如有其它分店的話,會想先用完買下的教練堂,會籍用兩年覺得已值回票價。但對於以後會否到連鎖健身中心做運動,葉先生表示「真係好矛盾」,「細嗰啲都會執,嗰啲仲難搵人幫手,都好kick。」他又謂,早前見舒適堡欠供MPF,又賣樓,已心感不妙,但仍比想像中快出事。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在同一節目表示,截至今日早上8時,已接獲605宗投訴,涉款近1,900萬,單一最高金額65萬元,每宗個案平均31,000元;當中28宗個案的苦主是65歲以上,最高款額18萬元。她指,舒適堡在無能力提供服務下,仍然銷售課程,並要求顧客一次過付款,可能涉及不當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她又表示,求助個案中,有會籍長達十年、廿年,部份苦主為65歲以上長者,甚至有個案是在結業前數天花9,800元簽下的10年期會籍,當中並未有提供冷靜期。不過她又謂,舒適堡已暫時全線結業,「又怎會履行冷靜期呢?」

黃鳳嫺表示,海關已成立專責小組跟進事件,包括舒適堡有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對於舒適堡日前稱新公司以「Healthy」品牌營運,黃鳳嫺提醒,消費者要了解細節再決定是否轉用新公司服務,包括有否要求加購會藉、年期限制、私人教練課安排等,舊公司將客戶資料轉移至新公司時需取得客戶同意,她並強調「舒適堡」仍有責任向消費者退款。

如果消費者因失去信心想退款,使用信用卡購買會籍的顧客可向發卡銀行申請退款。但若消費者以預繳式分期付款,則意味銀行為客戶向商戶一次過代繳款項,故消費者仍需繼續向銀行要求還款。

事件令外界關注應否為合約設法定年期上限,黃鳳嫺表示需深入研究,但她認同美容及健身服務牽涉大額消費,結業會對消費者構成較大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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