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對夫妻要買一處學區房,為了逃稅,該男子要和賣家結婚,最終因付款分歧,雙方對薄公堂。該消息登上了百度8月29日熱搜。

據光明網消息,張先生和妻子想在上海買一套學區房,他們通過中介找到了賣家李女士,經過協商,房屋成交價格定為3,870萬元(人民幣,下同)。為逃避200多萬元稅款,中介公司提議買賣雙方可通過變更婚姻關係來辦理過戶手續,即張先生和妻子離婚,再與賣家李女士結婚,兩人在婚內辦理房產過戶,之後再離婚。買賣雙方同意了這一提議。

隨即,買賣雙方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購房定金為200萬元,現場交付20萬元,剩餘180萬元於本合同簽訂後7日內補足。

合同中還約定雙方通過婚姻辦理過戶手續,並註明:如果因為乙方張先生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由甲方李女士沒收等內容。

而在合同簽訂後第二天,張先生從別處了解到,該小區上一套相同戶型房子以3,500萬元的價格賣出。張先生夫妻認為:中介串通賣家把樓價抬高,從而要求降低樓價、延後付款期限等。在與賣家李女士協商無果後,夫妻倆遲遲沒有支付剩餘定金。

過了幾個月,李女士向張先生夫妻發送了《合同解除通知函》,通知他們購房合同解除,並且沒收已經繳納的20萬元定金。夫妻倆不服,將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李女士返還定金以及支付相應利息。

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日前審結了這宗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二審改判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賣家退還買家已支付的購房定金,但無需支付相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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