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巴黎奧運男子5人籃球的四強戰與決賽,重新燃點起對NBA的興趣。

因為生得算高大,自小沒有打籃球。因為不想更高大,變得太過異類。對觀看籃球比賽也毫無熱情。直到《男兒當入樽》與米高佐敦的出現。

《男兒當入樽》是所有正常男學生也會背熟的讀物。我讀男校。出版初期,碰上芝加哥公牛第一次三連冠,結果九成同學也是米高佐敦的粉絲。餘下一成,支持柏賓。到洛文加盟,根本是櫻木花道,協助芝加哥公牛另一次三連冠。對NBA最投入,大概就在那10年8年。

又奇怪。對於足球,愛上利物浦便一生一世;對於籃球,從來沒有類似的忠誠度。幸好沒有。芝加哥公牛在後佐敦年代,一直無法反彈。NBA進入群雄割據狀態,有時是鄧肯的聖安東尼奧馬刺,有時是高比拜仁加奧尼爾的洛杉磯湖人。我開始由中學升上大學再打工,有太多事分心,對NBA的留心,已經斷斷續續。

勒邦占士在千禧年後崛起,苦戰10季左右在邁亞密熱火圓夢,然後重回成名地克里夫蘭騎士,帶領母會第一次成為NBA總冠軍,有情有義。我知道,但一場直播也沒有看過。勒邦占士的宿敵,即金州勇士的史提芬居里,對我來說,自然更加陌生。

「三分球」有幾準呀,如何改變籃球界的風氣呀,有聽聞過,但沒有親眼目擊,不能假裝很有感覺。然後,紀錄片《The Last Dance》面世。換了是關於另一支籃球隊的,可看可不看,是米高佐敦,是芝加哥公牛,自然一口氣看完。

立即像打開潘朵拉的盒子。看過很多跟籃球有關的紀錄片或片集,看魔術手莊遜與小鳥布特的鬥法,看高比拜仁與奧尼爾的半敵半友,看美國國家隊在雅典奧運後的贖罪……也看了有關史提芬居里的。終於明白為何這位相對矮又相對瘦的籃球員,怎樣成為NBA王者。

上屆奧運,史提芬居里因傷避戰,今屆原來是處子登場。我是因為史提芬居里,場場美國隊賽事,場場看。嘩,分組賽,幾乎次次起手也失手。畢竟一把年紀了,人類總會敗給時間。

原來在儲氣。去到四強認真作戰,入9個「三分球」,好神?到決賽,最後階段,快被主場的法國追和了,像上帝下凡,連續轟入4個「三分球」奠定勝局,尤其最後一球,簡直似漫畫定格。當年看米高佐敦如入無人之境,覺得他是籃球之神,史提芬居里當然是另一形式,但對我來說,是一樣的靈異。

然後,又有人討論究竟魔術手莊遜還是史提芬居里才配得上史上最佳控球後衛之名,又有人批評史提芬居里搞到NBA似鬥射3分比賽引致籃球之死。前者,不同年代不同對手,根本不可能公平比較,討論也無謂;後者,潮流從來是循環從來常變,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假設新一代的籃球員個個受到史提芬居里影響,集中火力鑽研3分射術,搞到高佬、大隻佬無用武之地,假以時日,又總有破解妙法出現,又總會改良出另一套更有成效的戰術,地球上從來沒有永恆必勝方程式這回事。才有趣。4年後,史提芬居里40歲,不知狀態如何。沒有咖喱的美國隊,不要說必勝,是否繼續成大熱佔上風也成疑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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