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警在2022開始涉偽造口供紙,訛稱報案人不追究案件,導致10宗案件終止調查,被控一項偽造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23日)在區域法院再訊,男警透過代表大律師否認兩罪,法官押後審訊至明年9月1日,料審訊需時15天,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黃耀聰(32歲)報稱警員,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2年11月4日與5日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日期為2022年11月5日的口供,訛稱由周嘉敏作出的口供,但事實上她並沒作出該口供,意圖由被告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上司接受該文書真實,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

被告另被控於2023年1月6日與7月28日之間,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一名隸屬香港警務處的警員,在9宗被警方調查的案件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不當,不誠實地向上級作出虛假陳述,表示投訴人不再追究上述案件,引致上述案件被終止調查。

被告否認控罪,控方透露將傳召10名市民證人,以及13名執法人員出庭作證。法官押後排期2025年8月5日進行審前覆核,並於2025年9月1日開審,料需時15天。候訊期間,被告準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DCCC 2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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