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加強執行富戶審查,於今年4月發出近2,000份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給其轄下受富戶政策規管的住屋租戶填寫,幾近全數(99%)收回申報表,當中有10戶為富戶的已主動交還住屋單位,另2戶自稱擁有香港物業並遷走。
房協為非政府機構 只能在租約內規管富戶
房協總監潘源舫今早(19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透露上述資訊。他解釋,由於房協不是政府機構,所以對富戶的規管,是透過租約來體現。房協自2018年9月才實施富戶政策,旨在打擊濫用公屋行為,與政府政策一致,但由於只實行數年,因而房協轄下合共30,000多租戶中,只有一成多(即約3,000多戶)在租約內受富戶政策管轄。
潘源舫說,房協自今年4月1日開始加強現行的富戶政策,擴大政策覆蓋面,包括自今年4月1日起,新簽訂的租約會加入富戶政策要求;另將更頻密地要求租戶申報是否擁有物業或持續在單位內居住;又會要求租戶授權房協可以跟政府部門及其公私營機構去查核租戶的相關資料。潘源舫指,今年4月,房協向受租約內有富戶政策條款的租戶發出近2,000份經濟狀況申報表,收回99%。已填報資料的租戶中,共有10戶主動交還單位,另2戶承認擁有香港物業,並已遷出房協的單位。
另外,對懷疑富戶的有關舉報個案亦大幅上升。潘源舫表示,去年合共有85宗舉報,但今年首5個月,已有150宗,幾乎增加近倍。
現只一成多租戶受富戶政策規管 長遠目標涵蓋所有租戶
他表示,現時只有一成多的租戶(即約3,000多戶)在租約內受富戶政策規管,房協的長遠目標是希望富戶政策能覆蓋所有其出租屋邨的住戶,並預計在來年,受富戶政策規管的租戶數目將由3,000多戶增至4,000戶,因為來年有新的屋邨落成,另有調遷或重建戶等,會有許多新簽租約,屆時可把富戶政策納入租約內。
另外,潘源舫提及,房協亦受政府委託,發展「專用安置屋邨」,給予該等居住在寮屋、受市區發展或重建而住所遭清拆又合資格的住戶入住,他們入住前不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但入住後會受到房協的富戶政策規管。
潘源舫簡介房協的富政策內容,若住戶已擁有住宅物業,必須遷出單位;若住戶總入息是房協所定家庭入息限額的2至3倍,須交一倍半租金;若大3至5倍則交雙倍租金;若大於5倍或資產值是入息限額的100倍,便須交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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