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林鄭月娥使用的前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3/24年度經常開支修訂預算高達917萬元,按年增幅達三成(32%),備受關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今日(22日)在立法會提出相關質詢,政府的書面回覆披露,該辦公室每月的雜項開支如管理費、清潔服務及電費等,已接近10萬元。
根據現時政策,所有前任特首會獲得支援及其它終身福利,包括設置適切的辦公室和行政支援,為香港進行推廣和禮節性工作。
由於首三任的前特首所使用位於中環半山堅尼地道的前特首辦地方空間已爆滿,不足以容納林鄭於2022年7月卸任後進駐,因此政府為林鄭租用屬甲級寫字樓的金鐘太古廣場作其一人前特首辦之用,其高昂成本惹爭議。政府早前公布,該辦公室在2023/24年度經常開支修訂預算多達917萬元,按年增幅達32%。
關注事件的田北辰繼前年在立法會提出質詢後,今日再於會上提多項質詢。他指出,於2022年時,林鄭辦公室每月淨租金約為377,000元(即全年約452萬),至2023-2024年度的租金連同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即「租金連同相關開支」平均每月472,500元,較前一年的377,000元淨租金多了95,500元,兩者出現差異,問及原因。
管理費、清潔服務及電費等雜項已近每月10萬元
翻查資料,行政署長伍江美妮今年4月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時,曾指林鄭的特首辦業主沒有加租。那麼,根據把兩個年度的開支數字作比較,可見去年度(2023-2024)的開支除了租金外,租金的「相關開支」每月達955,500元,接近10萬元。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書面回覆時披露,該每月近10萬元的非租金開支包括管理費、清潔服務及電費;而政府會適時考慮租約到其後的安排。
田北辰回應時批評政府沒有正面答他問及是由誰來決定租用私人商廈作前特首辦,認為當局「避而不答」,「連咁嘅勇氣都冇」。他又指,首屆特首(即董建華)的辦公室單位已經空置了一段時間,順理成章租約完結後,林鄭可以搬進去。
今年4月在立法會財委會討論有關問題時,伍江美妮曾提及林鄭卸任後至當時為止,推廣或禮節性活動超過700次。當時新民黨議員李梓敬提出設立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關鍵績效指標),以監察前特首使用辦公室情況,但遭到拒絕,伍江美妮認為不宜以硬指標作為審議準則,亦須考慮到特首離任後應該得到恰如其分的地位和尊重,又強調世界其它地方的卸任領袖都有類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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