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68日審訊。第5名「從犯證人」、被告陳梓華推翻自己早前的證供,承認曾經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和安排安全屋。
陳梓華上星期在庭上否認在2020年8月李宇軒獲得保釋後,曾經與李通電話,表示可以幫助李安排離開香港。辯方今日再次追問陳,上星期的回答是否真話,陳確認他上周的說法是真實。
辯方隨後展示了陳梓華在2020年10月首次被捕後的錄影會面謄本,其中陳聲稱沒有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和資助李。在辯方的盤問下,陳梓華承認當時的供詞是虛假,他曾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
在法官李運騰的追問下,陳梓華承認實際上有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並向警方撒謊說沒有資助李宇軒。李當年在獲得保釋後,跟陳說需要「安全屋」和支援,陳表示會看看有沒有人可幫忙。李宇軒後來再次詢問關於乘船離開的安排,一位名叫「陳世德」的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成員曾經透過Telegram聯絡過陳梓華,聲稱可提供「安全屋」、財政及交通支援,所以陳梓華將陳世德聯絡方式轉交給李。
陳梓華供稱,李宇軒在準備登船離開香港那天有通知他。陳又指沒有叫李在台灣獲釋後,登上捷克政府的飛機前往捷克。關於李早前供稱如果成立「流亡政府」和軍隊,陳有意成為領袖,陳否認。
陳2021年3月提出成為控方證人
另外,辯方展示了陳梓華被捕後與警方會面的書面記錄。計及錄影及書面供詞,陳梓華與警方會面81次,共103小時。而在2021年5月到今年1月,警方總共探訪了陳梓華65次,大約為65小時,但記錄顯示在見面時並未錄口供。在2021年5月14日或之前,警方到荔枝角收押所探陳,但從2021年5月21日的會面開始,陳梓華一直被收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陳梓華供稱,上述65小時的見面目的並不是為了錄取口供,他最初以為只是警方程序上探訪,後來他經常情緒崩潰,陳會向警方談到他在還押期間的情緒和生活,因為他在裏面看不到太陽。陳梓華確認,在2021年3月31日向警方查詢成為控方證人的可能性,並在4月28日首次作為證人錄影會面。
法官李運騰問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期間是否允許親友等人探訪,陳梓華回應指並非所有人也被允許,因為需要申請。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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