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控違反《社團條例》案,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等6人前年11月被判罪成,分別被罰款2,500元及4,000元。其中5名基金信託人早前就定罪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聆訊排期於明年1月8日審理,預料需時3日。
5名上訴人分別是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學者許寶強、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同案的基金秘書施城威沒有提出上訴。
上述6人早前被控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期內,遵從《社團條例》5(1)的規定,為「612人道支援基金」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5名基金信託人被判罰款4,000元,施城威則罰款2,500元。
吳靄儀在判決後曾表示,今次是首宗涉及《社團條例》註冊申請的案件,官司關乎社會上其他人和團體等的待遇和處境,認為對港人結社自由非常重要,會仔細研究判詞後再考慮下一步行動。
案件編號:HCMA 446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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