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時報》周二(12日)刊登文章,指隨著《港區國安法》的實施,以及《基本法》23條的立法程序展開,不少外國企業人士對本港的言論自由已經失去信心;港府的有關言論亦令他們越來越感到不安。報道更指有人憂慮香港有機會實施與大陸一樣的離境禁令,甚至禁用WhatsApp等通訊軟件。

《金融時報》報道指,香港現時正在適應《港區國安法》帶來的變化,這項法例為跨國公司來港發展業務帶來「政治屏障」。報道舉例,美國律師事務所Latham&Watkins早前取消他們在港律師訪問國際資料庫的權限;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德勤(Deloitte)和畢馬威(KPMG) 亦要求員工在港時使用一次性手機;其它跨國公司亦討論是否採取類似措施。

報道指,自從美國2020年美國宣布不承認香港享有自治權,中共已經將國安放置在經濟發展之上。現時許多在香港經營的國際企業都認為,大陸和香港的反間諜以及國安的相關法律過於模糊,他們並不知道觸犯與國安相關條例的「紅線」到底在哪裏。有駐港顧問表示,現時香港存在太多不確定性,他們並不能確定風險的程度;也不知道香港是否已經成為大陸其中一個城市,因此有些企業在資料安全問題上採取極端的做法。

報道又形容,香港的國際金融界人士多年來似乎存在於一個與政治討論無關的平行宇宙之中,但情況已出現改變,特首李家超曾將一群流亡海外的民權人士稱為「過街老鼠」,警方更懸紅通緝他們,報道認為港府的政治言論令許多外國人感到不安。

有受訪者指,假如像他一樣不參與政治的人,現時可能會感到安全,因為這些人不會干涉「那個部份」的事情。然而香港有許多從事盡職審查的公司,假如他們若怒了某一個人的話,可能會出現難以想像的後果。

IPO說明書禁貶低大陸 不確定性引推測

報道指出,香港禁止在首次公開招股(IPO)的說明書中貶低大陸,迫使香港的銀行家需要仔細思考使用的字詞,這些不確定性亦令他們推測其它情景。報道亦指出有跨國企業人士擔憂,在香港的外籍人士可能因為從事處理敏感資訊的調查項目,而面臨旅行禁令,就像一些高管在大陸遭遇的情況一樣。

港府早前表示,無意就23條立法而禁用任何社交平台,不過報道就認為港府難以提供任何保證,甚至有人懷疑WhatsApp將來是否可能在香港會被禁用。有銀行家表示,當他們前往新加坡、倫敦和悉尼等地方時,不會考慮「我應否攜帶手機」的問題,假如香港會令外國人有這種思考的話,就表示它已經難以成為地區的中心。

政府擬刪指明潛逃者 六個月期限條文

立法會連日審議《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多名議員關注有關潛逃者的條文。根據草案,保安局局長可在滿足多項條件後,指明某人為潛逃者及施行禁制措施,其中一項是發出拘捕令後的6個月期間已屆滿。

多名議員關注,禁制措施包括禁止向潛逃者租賃或租出不動產、與其合資或合夥成立企業等,最高判監7年,認為刑罰太高,又擔心措施擾民,例如若有人租住潛逃者的單位,是否有關業主被宣布是潛逃者,租客馬上要搬走。亦有議員擔心措施會影響潛逃者的生意夥伴。

鄧炳強昨早表示,計劃刪除上述發出拘捕令6個月的條文,又考慮在草案第88條加入條文,訂明任何人不得僅因與潛逃者成為潛逃者前訂立的、與不動產相關的合約而被視為違法。

對於條文針對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的禁止措施,鄧炳強聲稱,立法原意是有關條文只適用於保安局局長指明有關措施後,成立的合資企業或合夥,或相關投資行為。他表示,會考慮修訂,訂明任何人根據在潛逃者成為潛逃者產生的合約、協定或義務而作出成立合資業務或投資行為,他們不會僅因這些作為而違法。

他續指,保安局局長按條文可自行決定實施多少項打擊措施,以及措施生效時間。如果有關合資公司的股東希望與潛逃者拆夥,可按條例向保安局局長申請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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