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國跨黨派提出制裁的香港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淑文(Alice Chan Shook-man)辭職,被懷疑是規避美國制裁;但律政司卻稱其在發表制裁名單前的去年9月已請辭。不過,翻查資料卻發現,律政司說法與事實不符,陳淑文的名字,早在去年CECC(美國國會暨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7月12日發表的報告中的建議制裁名單中,已經出現。

曾在「反送中」期間被指控「襲警」遭判刑入獄的美籍律師貝克特(Samuel Phillip Bickett),3月1日在其社交網站X發文,引述香港律政司的內部電郵表示,任職律政司28年的陳淑文已經辭職,成為《香港制裁法》(The Hong Kong Sanctions Act)法案提出後,第一個制裁目標離職。

貝克特稱,不知道陳淑文的請辭原因及正式請辭日期,但由於陳已經辭職,且只參與一宗着名政治檢控,不屬主要參與者,因此有一個令人信服的(compelling)理由,將她從制裁目標名單中剔除。貝克特並鼓勵法案的共同發起人,支持將陳淑文從名單中剔除。

律政司2日下午以「回應傳媒查詢」名義發稿,稱留意到社交媒體上流傳一段有關「一名律政司檢控人員」最近離職的消息,並指一向不會對個別員工動向作評論;但是稿中話鋒一轉,就表示「為以正視聽」,公布「該名人員」在去年9月,美國國會議員發表「所謂制裁名單」前已請辭。律政司更揚言,外國政客作出違反國際法的制裁威脅,「只會令大家更堅決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和責任」云云。

貝克特:港府憂檢控官大規模辭職

針對律政司的回應,貝克特再發文質疑港府是否都擔心檢控官大規模辭職,「我們怎麼知道香港政府,不擔心檢控官大規模辭職?因為他們在周末發表一份聲明,來回應我們對他們(檢控官)的呼籲。」

對於律政司不點名稱,陳去年9月前已請辭,貝克特引述CECC於去年7月12日發表的報告,指當中的名單已經包括陳。貝克特後來向美國之音展示他取得、由陳淑文在1月15日向同事發出的電郵,稱當日是她最後一個工作天。

翻查CECC的12頁報告題為「香港檢控官在執行政治起訴中的關鍵角色」(Hong Kong Prosecutors Play a Key Role in Carrying Out Political Prosecution),建議制裁16人。該報告提及,自2019年6月起,律政司起訴最少2,944名與示威相關的人士,包括示威者、記者、民間社會工作者和民主派政治人物,做法侵犯人權。

當中提到陳在內的9名檢控官,在不同程度上(varying degrees)參與處理政治案件。除了陳淑文之外,還包括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劍華;高級檢控官或檢控官陳穎琛、莊文欣、黎劍華、林宜養、劉允祥、李庭偉、吳加悅及徐倩姿。

該報告並建議制裁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並確認6名香港刑事檢控專員與侵犯人權案件有關,包括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伍淑娟、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蕭啟業、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羅天瑋、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張卓勤。

翻查資料,楊美琪曾處理「壹傳媒涉嫌違反租契」檢控黎智英、「民主派初選」、「網台主持傑斯涉嫌發表煽動言論」等案件;周天行曾處理「支聯會涉嫌拒交資料」、「古思堯製作棺材企圖煽動」等案件; 伍淑娟曾處理「羊村繪本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立場新聞》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案件; 蕭啟業曾處理「理大圍城」、「西灣河開槍案」等案件; 羅天瑋曾處理「民主派初選」、「港大學生會涉嫌宣揚恐怖主義」等案件;張卓勤曾處理「方仲賢雷射筆案」、「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案件。

《香港制裁法》預備審議

去年11月2日,美國國會兩黨議員共同提出制裁香港官員的法案《香港制裁法》,點名涉及《港區國安法》法官和檢控官。名單上有49人,除了林定國、陳淑文,還包括多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例如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等。

法案現已交付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司法委員會。貝克特稱,修訂的第一個機會是在法案送交委員會審定之時。

陳淑文參與檢控林卓廷

去年11月2日,美國國會兩黨議員共同提出關於制裁香港官員的法案《香港制裁法》,49人名單中,陳淑文榜上有名。(文件截圖)
去年11月2日,美國國會兩黨議員共同提出關於制裁香港官員的法案《香港制裁法》,49人名單中,陳淑文榜上有名。(文件截圖)

陳淑文曾處理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其披露元朗「7.21」事件警司游乃強被廉署調查的案件。她代表政府起訴林3項「披露受查人身份罪」。她當時在庭上批評林的行為,破壞廉署調查。林2022年1月被裁定罪成,判囚4個月。

林卓廷不服上訴。去年11月,陳淑文仍然代表律政司,就上訴案件與林卓廷對陣。對於上訴方的說法,指林卓廷披露游乃強正被調查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並非《防止賄賂條例》下的罪行,故不應涵蓋於本案控罪;陳反駁並堅持,指林犯下的罪行,不論其披露的控罪,林在披露一刻就已犯罪。

高等法院終在今年2月,裁定林上訴得直兼獲訟費。

美律師襲警罪成被遞解出境

揭發陳淑文辭職的美籍律師貝克特,於2019年12月反送中運動期間,被指於銅鑼灣地鐵站襲擊正在追截跳閘男子的休班警俞樹生,期間搶奪警棍,又向休班警打臉踩腹。他終因襲警罪成,被判入獄4個半月,後來獲得保釋,並向高等法院上訴,但上訴遭駁回,其後他被撤銷保釋並即時入獄6星期。

2022年3月22日,貝克特刑滿出獄,當日即被遞解出境。當時他稱其律師用幾星期,嘗試與入境處溝通,想留在香港多幾天以處理餘下事情,但最終被拒。

貝克特之後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稱作為一名律師和法治倡議者,已決定要用盡一切方法去追究那些對他不公的人,並要他們負上責任,上訴就是當中的下一步。他當時並指,若法院審理此案,將是終審法院第一次直接處理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有關警察濫用職權的聆訊。

不過貝克特的上訴終在2022年5月被拒絕,當時終院司法常務官認為,其申請沒有合理的上訴理據。

貝克特曾於美國任刑事辯護律師,2013年一度來港,之後轉到台灣。2019年,再轉到香港的美國投資銀行美林(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任職合規部門的律師,2020年4月起因涉此案被停職。

返美後指證香港司法體制淪陷

2022年7月,貝克特出席CECC題為「香港公民社會的瓦解」的聽證會,以自身經歷講解香港司法體制淪陷。

他期間稱自己在被香港警方拘留問話時,房間只有攝氏兩度。他又透露第一名處理他案件的檢控官向他指,警方向其在律政司的上司施壓,要落案起訴他。因他是外國人並在鏡頭前令警察尷尬。其後該檢控官被換走,由新的檢控官處理他的案件。

貝克特形容,香港的司法系統已遭北京的專制統治模式腐化,不再獨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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