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2014年3月在其facebook發文,文中曾感嘆道,「十年後,唔知(不知)學民思潮既(的)同學,會喺(在)社會做緊d咩(做甚麼)?」至今帖文發出整整10年,各人的命運猶如香港崩壞的縮影——黃本人因涉及民主派初選「47人案」,已經被關押3年多,其餘學民思潮主要成員,多年來亦分別因政治打壓被監禁、流亡;當中甚至有人被懷疑變節。
2014年3月初,1986年港大法律系畢業學生的身份引起社會熱議,事關當時「佔領中環」爭取雙普選正在醞釀,該屆畢業生包括在2014年2月遇襲的《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以及港大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
黃之鋒等2018年獲提名角逐諾貝爾
學民思潮2011年5月29日成立,當年年僅15歲的黃之鋒擔任召集人,反對梁振英政府強推德育及國民教育科,2012年9月成功號召12萬人參與集會包圍政總,終使梁振英宣布讓步,承諾在5年任期內不會再推動國教科獨立成科,但不會撤回課程指引。
2014年,學民思潮與學聯在9月爆發的雨傘運動中,擔任重要的角色,號召群眾佔領馬路。2016年3月,學民思潮宣布停止運作,同時宣布分別成立參政團體,及新的學生組織。隨後包括黃之鋒在內的部分成員成立政黨「香港眾志」。
黃之鋒因雨傘運動,2014年10月登上美國《時代雜誌》亞洲版封面。2015年3月,獲選為國際財經雜誌《財富》選出全球50名偉大領袖之一,名列第10位。
2018年,黃與雨傘運動期間學聯的羅冠聰、周永康,及整場雨傘運動,獲美國12名國會議員提名角逐2018年諾貝爾和平獎。
籌組「香港眾志」推自決公投
學民思潮2016年停運後,黃出任和前學聯成員籌組的新政黨「香港眾志」的秘書長。該黨主張推動香港2047年自決公投,黃之鋒曾向傳媒表示,「如無民主自治,只能選擇港獨」。不過他之後強調,不主張香港獨立。
同年10月,黃應泰國朱拉隆功大學(Chulalongkorn University)和法政大學(Thammasat University)的邀請,就青少年參與社會運動及香港民主發展交換意見,但入境泰國曼谷時,遭泰國當局扣留逾10小時,並被拒絕入境,翌日被遣返香港。當時泰國學運領袖秦聯豐(Netiwit Chotipatpaisal)公開表示,中共事前曾去信泰方施壓。
因社運多度下獄
黃因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被清場期間,被指阻訴得止執達吏執行禁制令, 遭控刑事藐視法庭罪。他2017年認罪,被判囚3個月。他其後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其後裁定他刑期上直,2019年5月改判他入獄2個月並被要求即時服刑。
2019年6月17日他出獄之際,正值反送中運動剛爆發。黃步出監獄後,即表示會與港人並肩作戰,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下台、撤銷對6.12的「暴動」定性和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數日後的6月21日,他與「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及主席林朗彥,因參與包圍警察總部被捕,終在2020年12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成,被判囚13.5個月。3人入獄前見傳媒,表示雖然面對監禁,但是無悔抗爭。
2021年4月,正在服刑的黃,因為被指在2019年10月5日於銅鑼灣參與非法集結,及「在未經批准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遭判監4個月。
2021年5月,仍在獄中的黃之鋒因2020年6月4日參與維多利亞公園的「六四」悼念,承認「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監10個月。
不過,黃上述罪行刑期屆滿後,仍然因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指「顛覆國家政權」,要還押候審。
到2023年4月,黃之鋒因早前在網上發文,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相片和資料,違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認罪被判囚3個月。
「我未有垮掉」
黃之鋒入獄期間,其Facebook專頁由他人代為運作,並間中發表帖文及傳達黃在獄中的消息。2022年11月,當時被囚兩年的黃發文,引用歌詞稱「我未有垮掉」,並形容入獄以來看著外間翻天覆地的變化,仍然希望可在這個變異時代捉得緊民間社會的脈搏,不欲脫節,更想方設法拉近與普羅大眾的距離。
不過,黃的上次發文,已經是2023年6月12日,因「47人案」來往法庭與監獄的他,提到香港「移民潮」時曾表示,無人說得準歸來香港的時間,或重拾香港人身份的時間,但黃自己則差不多日日坐車望向維港兩岸時,想著《地球候機室》的歌詞:「回來後有我尚在⋯⋯求維護你往日所愛/悉心的灌溉/我等你/回來同望這片海」,並稱「因為我真係好鍾意香港」。
林朗彥多度被控 現涉支援危害國安
學民思潮另一召集人、1994年出生的林朗彥,在2012年9月,曾因反國教在政府總部外絕食。
他2014年6月因同其餘12人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2016年2月被判非法集結罪成。林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是律政司覆核刑期,林2017年改被判囚13個月。他入獄後上訴獲保釋。
同時,林朗彥在履行社會服務令期間不接電話、遲到及工作期間不知所蹤,2016年5月被下令還押。他除了上述社服令,當時還有另一宗於2013年,在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時衝擊警方防線,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8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在其兩周後,稱決定給予他最後一次機會。
2018年5月,林接替羅冠聰擔任「香港眾志」主席。他當時稱會把重點轉移到民間和社會議題。
2019年9月,林朗彥同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人,因2016年不滿人大釋法,在遊行抗爭時與警方發生衝突,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林被判處監禁14天,緩刑一年。
林在2019年被指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成員周庭涉嫌於6月21日煽惑他人包圍灣仔警察總部,9月被捕。
2019年10月,林又被捕,警方指他當年3月15日「非法進入」政府總部大堂抗議,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其後他被控普通襲擊一名男性保安員。不過2020年7月,他獲判罪名不成立。
林終在2020年因包圍警總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判監7個月。他於2021年4月出獄時表示,獄中獄外的劇烈變化令其陌生,並用過來人的身份寄語大家珍惜光陰。
不過到2023年7月,國安警再次拘捕包括林朗彥在內數人,他們被指透過營運公司、社交平台及流動應用程式,收取資金並支援流亡海外人士「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並搜查網購平台「懲罰Mee」位於葵涌一工廈單位的辦公室。有消息稱,被捕人涉嫌透過營運「懲罰Mee」支援流亡海外的前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林其後獲准保釋候查。
另一方面,2012年有份同林一起絕食的「學民思潮」成員黃莉莉,亦同涉「懲罰Mee」,被指「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被捕,其後獲准保釋。
周庭參選立會遭DQ 被指違國安被捕引國際迴響
曾任學民思潮發言人的周庭,後來亦加入「香港眾志」,與黃之鋒、林朗彥同樣涉及2019年包圍警總案,2020年12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入獄5個月。
周庭在學民思潮停運後,仍積極參與政治,2018年報名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但是遭選舉主任以「香港眾志」提倡「民主自決」等理由,裁定提名無效。該場補選終由區諾軒勝出。周庭提出選舉呈請,法官認為選舉主任DQ前,沒有給她機會解釋立場,也沒有諮詢過其政治觀點就將其DQ,法官判定選舉主任違反程序上的公平,所以判周勝訴。但是結果造成區諾軒非妥為當選,令區失去議員資格。
2019年8月10日,周庭被指違反國安法被捕,因其曾多次以日語接受訪問,廣為海外人士認知,引起國際迴響,時任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對香港持續的情況極度憂慮,「日本國會對華政策聯盟」亦召開緊急會議。在社交網站Twitter的「#FreeAgnes」標籤,在日本一度成為最熱門榜首。
2020年,周庭經過6年,兩度休學後,終從浸會大學政治與國際關係學系畢業。
流亡海外「大概一輩子不會回港」
2021年6月周庭服完包圍警總案刑期後,須遵守《國安法》擔保條件,定期報到,其護照亦一直被沒收,不能出境。她透露,擔心會隨時再被拘捕,經過醫生診斷,被告知患上了焦慮症、驚恐症、創傷後壓力症,以及抑鬱症。
2023年,她獲得加拿大某間大學的碩士課程取錄,然後便向國安警申請出境。周稱,對方要求她寫下「悔過書」,指自己對過往的政治參與感到後悔,今後不會再參與,也不會與相關的人士,包括學民和眾志的成員聯絡,更在7月被國安警安排到中國大陸一次,參觀「改革開放展覽」、騰訊總部,回到香港後被國安警要求寫下「感謝警方安排,使我能了解祖國的偉大發展」的信件。她終在9月中順利離開香港到加拿大多倫多升學。
12月,周稱經過深思熟慮,決定不回港報到,「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指隨着香港形勢變得更嚴峻,他們也隨時可以再以調查為由禁止出境,「我不想再被迫做不想做的事情,也不想再被迫到中國大陸了。這樣下去,即使我人安全,身體和心靈也會崩潰」。港府多番強調會終生追捕她。
黃子悅營救理大案被判囚37個月
擔任學民思潮末代發言人的黃子悅,曾經在2014年9月26日,參與「佔領公民廣場」行動被捕。雨傘運動後期,她與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與另一名成員鄭奕琳曾絕食抗議118小時,體重僅剩36.8公斤。
學民思潮在2016年停運後,黃子悅成立「教育實驗學社」,推動公民教育。
2020年6月21日,黃子悅在被控暴動罪的情況下宣布參選民主派立法會選舉新界西初選,選舉口號是「傾城起義 絕地反擊」。她在1997年主權移交後出生,表示自己「真正見證著香港在中共暴政之下走向滅亡」。2020年7月,黃子悅以22,911票在新界西初選排名第三出線。
同其他初選參與者一樣,黃子悅同在2021年初被捕。她還押超過10個月後,同年12月獲批保釋。
不過,25歲的她在去年7月,因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聲援理大內的抗爭者,被控「暴動」罪成,被判入獄37個月。
黎汶洛任社工
曾經擔任學民思潮發言人的黎汶洛,之後曾任「香港眾志」副主席。他2016年曾經尋求參與當年的立法會選舉,但是由於眾志資源問題,只能支持港島區的羅冠聰,本打算出選九龍東的他退選。
黎汶洛之後退出眾志,在2019年打算出選區議會的觀塘安達新選區,但是遭親共報章批評退黨是漂白洗底,是周庭被DQ後的對策。
黎汶洛之後擔任社工。2021年他同其餘6人的「開明派」團隊,全部當選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新一屆成員。
張秀賢先後任中大學生會長、區議員
另一前學民思潮發言人張秀賢,2013年退出學民思潮。
張秀賢升讀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後,擔任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並成為學聯常委。張2014年參與佔中,2019年他在內的「佔中九子」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張尋求參與2018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並參與民主派初選,但是期間收到寫有恐嚇字樣和內附刀片的信件,並遇襲受傷。他當時懷疑是有關自己從事清潔工勞資糾紛的調查。張最終在初選敗於范國威。
2019年,張秀賢參選元朗區議會,被選舉主任要求解釋曾在社交網站帖文提出「光時」的意思。他回信解釋並非指流血推翻政權,亦不支持港獨。他終獲確認提名有效,並以3,177票當選。
在民主派議員辭職潮下,他2021年7月表示決定留到最後一刻,但因病申請延後宣誓。不過在2021年10月亦辭去區議員職務,他透露因腸、胃問題在醫院做手術治療,並在檢查時發現肝臟有小腫瘤,為了健康起見,唯有請辭。
張秀賢被指「變節」
但是張卸任後,捲入欠債風波,被指向左中右、社運不同界別人士、義工、助理和街坊「借錢不還」,總額達百萬元,多名債主入稟法庭追討。
2023年1月,張被揭發用基本法學生中心成員的身份,幫親共組織「香港中華文化發展聯合會」的刊物寫文章,當中提到「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這句話不只是領土上面的表述,而且還是歷史、情感上的陳述」。
同年2月,正在獄中的黃之鋒的Facebook發文,大爆張秀賢在學民思潮「只待過一年半左右」,稱張2013年未能連任學民思潮發言人,當時在換屆投票前的質詢環節上,張「既不承認亦不否定自己有跟『中間人』打交道」,遭同儕提問時「含糊其辭,支吾以對卻又情緒激動」,張在落選後便退出組織。
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5名學聯代表與政府官員面談,但不包括張秀賢。黃之鋒說,「據悉亦跟同輩擔心他與中間人過從甚密有關」。
但是張其後否認自己「串通中間人」,說在私人事務上犯錯他會承認,但並不代表要同時否定他過往在政治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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