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出爐,宣告香港進入借貸度日的階段。這就是「由治及興」的好處嗎?抑或是我太悲觀吧?我還看到今次這份預算案甚至整個香港政府都正在違反了兩大原則,分別是《基本法》和習近平的理念。
《基本法》第107條訂明「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第108條訂明要「實行的低稅政策」;第109條訂明要「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以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第119條訂明要「制定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製造業、商業、旅遊業、房地產業、運輸業、公用事業、服務性行業、漁農業等各行業的發展,並注意環境保護。」
今次財政預算案是自2019至2020年度起5年內第4次赤字,財赤狀況更連續第二年逾千億。賣地收入大減,政府無錢怎麼辦?只能借錢,2024/25財政年度又會發債1,200億元。如果計及發債收入,預計下個年度財赤將收窄至約500億元。若不計發債,就要等到2027/28年度才不會財赤。財政儲備方面,截至3月底進一步下跌至7,332億元,相當於只有一年政府開支。
面對年年財赤的局面,陳茂波仍繼續撥款發展北部都會區、甚麼中部人工島等大白象工程,是否違反了《基本法》第107條規定的「量入為出,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預算案又提出每支煙煙草稅加8毫,即增加超過三成,是否與「低稅政策」有衝突?近年港府弄得香港失去人權自由,嚇怕外資,高官戰狼上身鬧羅奇,是否違反《基本法》第109條規定,沒有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每月在維港放煙花,是否違反了《基本法》第119條規定的「注意環境保護」?
更重要的是,李家超的「老闆」習近平曾多次強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今次「撤辣」會否重新鼓吹炒樓、推高樓價,令年輕人上樓更加困難呢?這就是香港的結構性困局,靠地產支撐經濟,樓價一跌,便會影響股市,直接或間接令到不少業主身家蒸發,繼而影響整個社會的經濟活動。若要維持高地價、高樓價政策,無樓人士便會叫苦連天。若要置業,年輕人寧願儲錢移民到英國或加拿大吧?一、兩百萬港幣起跳,便可以買到獨立屋。
另一個最近的問題是,李家超政府和建制陣營不斷帶風向,誤導整個香港社會以為可以用旅遊業去拯救本港經濟,大搞「日夜都繽紛」、激光劍、市集等低經濟效益「小學雞」活動。
其實,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香港4大產業包括「金融服務」、「旅遊」、「貿易及物流」和「專業及工商業支援服務」。在2022年,分別佔GDP的22.4%、0.4%、22.5%和11%。就算在疫情前,旅遊業只佔GDP 4、5%,為何整個社會都在浪費時間討論怎樣用旅遊業去拯救本港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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