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26日審訊。控方證人兼認罪被告、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陳指《蘋果》在2019年9月出版的《2019年自由之夏》特刊「賣斷市」,並按讀者要求加印。至於特刊封底顯示「血債票償1124」,是指當年區議會選舉投票日。
控方今在庭上展示特刊。控方指特刊從2019年9月20日出版後,至同年10月數次以中、英文出版。9月27日出版的英文版,標明「Net proceeds will be donated to the 612 Humanitarian Relief Fund(扣除成本會捐予612人道基金)」。至於應讀者要求加印的安排,陳稱獲張劍虹同意,但不肯定是否包括黎智英。
至於特刊中的「全港大三罷」相片中,有人手持「反送中」的黃色黑字長幡。陳指,張劍虹應黎的要求,「寫過一啲毛筆字」,之後應該由黎安排印刷。
控方又呈上一張截圖,顯示《蘋果》手機應用程式推播通知,顯示「推到國際!《自由之夏》出中英對照eBook登記免費睇」,問如何向國際派發特刊。陳解釋,當時同事將《自由之夏》製作成電子版,登記帳戶就可翻閱。
黎智英文章 提美國法案通過後可否「制裁黑警」
控方昨日提及陳與黎之間,在2019年10月24日的通訊。黎問陳:「因我今期沒時間寫稿,你是否可以用訪問形式,問我十條問題左右關於香港現時情況和這次華盛頓遊說之旅問題,我解答作為專欄文章?」陳確認她提出相關問題,部份或由其他同事一同制定。
控方展示相關專欄「成敗樂一笑」的文章,題為「美國人想對我們說的話」。文章有9道問題,其中一條問「示威暴力升級,美國政界對香港抗爭看法有轉變嗎?」陳解釋當時有美國議員關注示威暴力升級。
另外有問題問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通過後是否真的可以制裁黑警、葉劉、何君堯?」陳解釋是當時美國醞釀《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問題中的人物是抗爭者提出,覺得應該要負上責任的人。
展示黎與佩洛西合照
控方展示從黎手機搜出其2019年10月訪美之行的相片,包括與時任美國眾議員議長佩洛西的合照。陳沛敏確認當時《蘋果》有報道黎的行程。
控方展示《蘋果》於2019年11月28日發出的網上新聞,題為「【人權法】特朗普動筆簽署《香港人權民主法》生效」。陳同意控方說法,指此新聞是「大新聞」,最終在紙版《蘋果》刊出。
控方又展示2020年1月1日的《蘋果》頭版,標題為「踏入2020巿民高呼:光復香港」,報頭下方寫有「明日再送逆權月曆」。控方問,該段期間是否仍有抗議及暴動事件,陳同意。
控方並展示翌日的《蘋果》頭版,標題為「103萬人遊行 入夜警狂拉400人 香港人,戰鬥!」控方問誰人要戰鬥,陳回答是源於「示威現場有人嗌嘅口號」,他們都是爭取「佢哋成日提嗰個『五大訴求』嗰啲」。
內部訊息提結集出版抗爭圖輯
控方展示同案另一被告、《蘋果》主筆楊清奇與陳沛敏之間的WhatsApp訊息。陳在2020年1月31日向楊發送截圖,為同案另一被告張劍虹在「Slack」的《蘋果》內部平台,撰寫的「今天飯盒會會議重點及跟進」,內容為「今天飯盒會議重點及跟進,包括「送中三大抗爭圖輯可以結集出版」。
陳解釋「送中三大抗爭圖輯」,為《自由之夏》和《逆權六月》等特刊。她並透露「飯盒會」中,黎智英會提議與《蘋果》同事開會,各人選定會議參加者,黎智英、張劍虹、林文宗和她本人通常都會出席,另會有不同部組參與。
案件編號:HCCC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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