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16日聆訊。控方「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作供,稱黎智英於2020年12月還押後大約兩天,曾經指示張「唔使怕,繼續做啦,好似照原來咁做」。

控方今早繼續圍繞《蘋果》英文版提問,張劍虹供稱,《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會揀選香港及兩岸新聞翻譯成英文,例如關於中共打壓人權、香港逆權抗爭等報道,亦會將李怡、顏純鈎、黎智英等專欄文章翻譯成英文,但《飲食男女》等副刊文章則不需要,因為黎智英認為英文版需要「偏黃」、支持《蘋果》的文章,不要被旅遊、飲食及文化內容「淡化」目的。

控方展示手機群組訊息顯示,黎智英曾經於2020年8月8日告訴張劍虹與馮偉光,英文版新聞數量太少,指示他們想辦法增加時事和財經新聞。馮偉光當時回答稱「正逐步增加,有重大新聞如美國制裁林鄭,會即時增加」,張亦回應稱「正在增加中,會加快速度」。

控方問及為甚麼要增加與制裁有關的新聞,張回答指,因為黎智英對英文版的編採指示是「逆權、抗爭、sanction(制裁)」,所以若有美國制裁香港官員的新聞,便會即刻加上。

控方展示其它手機訊息顯示,張劍虹曾於2020年8月3日向《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表示,如果被政府以《港區國安法》通緝的海外人士來稿,《蘋果》不方便付稿費,內容亦按原定方針把關。張劍虹在庭上供稱,黎智英當日指示張可以刊登他們的文章,但如果不想被上綱上線,可以不給予稿費。張認為黎是希望避免外界覺得《蘋果日報》資助被通緝者,黎覺得港人同情他們,他們可以繼續為香港發聲。

在控方詢問之下,張劍虹供稱,2020年12月,黎智英被還柙的約兩天後,他曾去羈押所探望黎,請示《蘋果日報》應該怎樣繼續營運。

黎智英指示張「唔使怕,繼續做啦,好似照原來咁做」,張之後取代黎主持「飯盒會」,並把黎的指示告訴其他管理層,希望繼續透過出版刊物支持抗爭,爭取西方國家的關注和援助。由2021年6月開始,張劍虹亦被還柙,張供稱在被捕後沒有再指示其他管理層,亦不知道到由誰接管他的崗位。

在休庭之前,控方在庭上播放兩段2020年7月9日和30日播出的《Twitter Live》節目,合共約52分鐘。黎在片中形容,《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是香港的完結,像有一把刀架在頭上,但黎表明「我不能害怕,因若我害怕,我不能說任何話,不能做任何事。(I can't be afraid, because if I'm afraid, I won't be able to say anything, I won't do anything.)」又指自己不想成為「無用的人」,聲言不會離港。

法官李運騰指出今日已經是第6天盤問,控方周天行回應稱將於明日完成盤問。

案件編號:HCCC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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