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今日(29日)宣布,由今年2月1日起,上調綜援計劃標準項目金額,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升幅為3.3%。

綜合按年調整及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津貼,以1名健全成年單身人士為例,現時綜援每月可獲4,060元,至2月起增至4,195元,時至8月起則再調升至4,205元。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由1,570元,2月亦會升至1,620元。

另外,為配合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改期實施,向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每人每月額外發放的10元津貼,將相應地改為8月1日起生效。 

社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既定機制,政府會參考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數的按年變動,從而調整綜援計劃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儘管根據相關機制,租金津貼最高金額應由今年2月1日起相應下調,鑑於環球經濟環境困難或將令香港經濟繼續受壓,而綜援受助人仍然是最需要經濟援助的其中一群,因此政府會把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繼續維持在現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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