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現有人上載兒童色情影片或相片至互聯網,同時亦有人下載兒童色情影片或相片。警方周二(16日)採取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多處,以「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及「非禮」罪拘捕9名男子,年齡介乎15至39歲,並檢取12部電腦、9部智能電話及6個外置儲存裝置。案件共涉及接近190段兒童色情影片,及738張兒童色情相片。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顏凱欣稱,該科人員透過情報蒐集,在與國際刑警及其它國家的執法機關、互聯網業界持份者交流期間,發現有人上載及從網上下載兒童色情影片或相片,並鎖定涉案人的地址。警方突擊搜查多個地點,拘捕9人,初步調查顯示他們無關聯,但會在網上參加聊天群組,分享有關物品。

警方透露,涉案人將色情影片或相片儲存在電腦、智能電話、外置儲存裝置以至雲端硬碟,警方發現其中兩名被捕人曾經拍攝家中未成年親人的裸露影片或相片,另有案件涉及猥褻行為。

顏凱欣透露,9人中一名15歲中四學生涉「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被捕,其電腦中找到23段影片,包括偷拍妹妹的影片。有關影片拍攝時,被捕人13歲、受害人僅9歲,相信在受害人不知情下被偷拍,警方暫時相信受害人未有受到其他形式的性侵犯。

另一宗案件涉及28歲男實驗室助理,他涉「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警方在其電腦中找到6段兒童色情影片及39張兒童色情相片,當中24張照片涉偷拍其妹妹,案發時相信被捕人24歲,受害人約10歲,暫時相信受害人未有受到其他形式的性侵犯。其他影片及相片則相信在網上下載。

警方另以「非禮」罪拘捕一名18歲男學生,情報顯示他曾經上載多項兒童色情影片及相片,他被捕後,其電子裝置中未能找回相關影片及相片,但經現場調查後,發現他曾經在2023年性侵犯其當時10歲的妹妹。

顏凱欣又表示,會與社署緊密合作,確保兒童與施虐者不會在同一屋簷下。

另外,其他涉案的兒童色情影片及相片,相信受害人在海外,非本地受害人,涉案的影片及相片內容令人髮指。

警方強調,任何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任何人發布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8年;任何人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或出口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定罪,亦可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8年。

去年1至11月56宗兒童色情物品案
最小受害人僅9歲

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陳幸明指,2023年1至11月,警方錄得56宗兒童色情物品案件,當中近七成,施虐者與受害小童均透過交友程式、社交平台、網上遊戲認識,逾八成個案受害人為女童,逾七成個案年齡涉及12至16歲,最小的受害人僅9歲。

上述個案中,有24宗涉利用或促使兒童製作色情物品,大部份犯案者在網上認識小童,通過噓寒問暖騙取小童信任,再打開與性有關的話題,誘使對方提供身體影像,並以此要脅受害人發送更多裸露影像,或要求以錢贖回。

陳指出,一名女童在小紅書認識一名自稱年齡相若的女網民,之後網民傳送一張聲稱是自己的裸照予女童,稱要互相了解發育進展,換取女童裸照。網民得逞之後變本加厲,要求女童發送更多裸照,並威脅如果不答應,就將女童裸照發送予朋友。女童告知學校社工後報警。

陳並指,一名13歲女童為換取僅值38元的網上遊戲武器,向網民賣自己的裸照,該網民其後進一步要求與女童見面進行性交易,該女童最後找老師協助並報警。

警方並發現,部份犯案者除了誘使兒童發送裸照,更會約見兒童並性侵,部份罪犯會拍下過程,有案件是一名13歲女童透過網上遊戲,認識男網民後成為情侶,他們發生性行為的過程被拍下後,遭發給女童的朋友,女童告知社工後報警,男網民被捕。

另外,一名成年男子在活動中認識3名男童後,展開性話題,其後向男童發送不雅影像,男童告知家人並報警,警方拘捕男子後,在其住所中檢獲大量兒童色情影像。

陳幸明稱,家庭中發生的性侵,兒童可能不為意被侵犯,即使知道,亦未有勇氣指證或不知從何說出口。陳呼籲要多關心小童,並在發現案件時挺身而出。兒童在網上亦要保護私隱,資料一旦傳出就一發不可收拾。

另外她提醒,不要在網上胡亂接受交友邀請,或相信剛認識的網民。她並建議家長考慮在子女的電子設備中,安裝檢測及防護軟件,並留意他們的網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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