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於旺角採訪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絕出示身份證。今年9月25日,西九龍法院裁定一項阻差辦公罪成,判囚5天,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資料顯示,陳朗昇已經於12月13日就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但目前仍未有聆訊日期。
上訴人陳朗昇(42歲),報稱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及網媒Channel C採訪主任。他早前被控於2022年9月7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8號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員。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同地阻礙女警員執行公務。
在今年9月的法庭審訊上,涉案女警梁敏儀供稱,2022年9月7日早上11時許,她看見被告正前往麥花臣場館,然後上前截查,並叫被告出示身份證。陳朗昇則反問「點解要搜我?」及「你守邊度?」。她回答搜查原因並再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亦警告被告若拒絕出示,或會構成阻差辦公。梁敏儀形容陳朗昇情緒激動,取出一個銀色卡套揮動。
其他執法人員之後到場,陳朗昇逐一問各執法人員「你守邊度?」。陳朗昇及後便被拘捕。陳朗昇自辯稱當日到場採訪,並無作出阻礙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當時身份證在銀色卡套內,他正打算出示。
最終,裁判官梁嘉琪指考慮到陳朗昇當時對警員的提問過程及態度等,認為他唯一目的是故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故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5天。陳朗昇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以3萬元保釋,期間陳朗昇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案件編號:HCMA468/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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