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球隊愉園與前班主陳志實涉拖欠10名球員及職員薪金,涉款逾135萬元,各被票控共24罪。經認罪協商,陳志實今日(1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代表愉園及自己,共承認30項罪名,並獲撤銷餘下18項傳票控罪。裁判官張浚軒將案件押後至12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52歲的被告陳志實及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原涉及48項傳票。被告與控方達成認罪協議,承認其中30罪後,餘下控罪不予起訴。辯方求情指,愉園為老牌勁旅建隊逾60年,但在2016年受假波醜聞拖累,聲望跌至谷底,降到丙組作賽。當時被告陳志實接手球隊成為班主,帶領球隊從谷底回升,3年連奪三級聯賽冠軍,至2019年重返港超聯。

辯方續指,在陳志實擔任愉園班主期間,球隊主要依靠陳注資營運,形容如同非牟利機構,有付出無收入。惟疫情期間,陳志實收入大幅下滑。面對財困,球隊在缺乏投資下無能力支付欠薪,並由他人接手愉園。

辯方表示,案發後陳志實仍負起責任,在其餘兩名公司董事辭任後,沒有結束球會遣散員工,並靠借貸及個人積蓄支付案中欠薪,獲多名欠薪球員及中國香港足球總會會長兼愉園體育會主席貝鈞奇撰文求情,評價正面,希望寬大處理。

案件編號:KTS24438-49、52-75、78-89/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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