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3歲女子涉嫌虛報持有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學士學位,並錄取科技大學碩士課程,其後更完成課程及獲頒碩士學位。她早前承認相關欺詐控罪,案件今日(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行為自私,影響大學辛苦建立的國際地位及聲譽,並對制度造成衝擊,最終判處監禁2個月。
被告王宇陽(33歲,報稱貿易公司商人)承認「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兩罪。
案情指,科大於2021年10月收到被告申請入讀理學碩士(環球中國研究)課程。被告在申請中聲稱持有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文學士學位,並提交學位證書及成績單等文件。
科大相信有關資料真確,於同年11月取錄被告。她於2022年2月入學,同年12月完成課程,並於2023年1月獲頒碩士學位。
其後科大發現被告提交的學歷證明有問題,向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求證後,確認被告從未在該校就讀。科大其後撤銷被告的碩士學位並報警。
被告向科大解釋,自己曾尋求中介協助申請課程,並將相關資料及文件交予中介,其後獲通知成功取錄。她亦承認在處理入學登記時已發現科大保存的學歷資料與自己的文件不符,但因當時已辭職,亦已支付學費及租金,最終明知申報的學歷屬虛假,仍選擇繼續入學。
被告去年11月9日入境時被警方截停,並於調查期間承認從未就讀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並指自己曾支付中介人民幣50萬元,協助申請科大碩士課程及入境證。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亦確認,被告從未申請任何美國學生簽證。
案件今早開庭時,控方表示早前向科大查詢,被告的行為並沒有影響其他申請人的學位。
辯方則求情指,被告工作多年後希望提升專業能力及教育水平,一時愚昧犯案,過往工作表現亦獲正面評價,曾獲頒「社會責任獎」。辯方又指,被告來港就讀前已辭職,並動用積蓄支付學費及租金,最終學位亦被撤銷;被告接受調查後坦白承認罪責,並已被羈押約兩周。
辯方希望法庭給予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即使判處監禁,亦希望刑期少於3個月及可獲緩刑。
李志豪判刑時指出,被告最大的求情理由是坦白認罪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但認為被告所謂付出的代價均屬「咎由自取」。法官又指,被告為一己私欲行事,行為影響大學在國際上辛苦建立的地位及聲譽,亦對相關制度造成衝擊。
法官同時指出,雖然被告的行為沒有剝奪其他申請人的入學機會,因此不構成加刑因素,但案件情節嚴重,有必要判處監禁;法庭亦認為沒有特別情況可將刑期緩刑,最終判刑2個月監禁。
案件編號:KTCC517/2026 @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