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2019/20年度通過撥款200億,撥款200億元予社署及產業署負責購置私人處所購置60個物業,以設立超過130項社福設施。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今(8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時透露,截至今年3月31日,只使用約1.5億元購入4個物業。

議員吳永嘉在立法會質詢提問,指據報即使工商鋪的價格在疫情期間大跌,政府亦僅作零星入市。孫玉菡回應稱,社署在政府產業署協助下,一直通過不同途徑物色合適的處所進行洽購,以提供福利設施。

截至今年3月31日,社署就「購置處所以提供福利服務」項目的實際開支約1.5億元,涉及4個物業,分別位於深水埗區、中西區、東區和觀塘區,用於設立家長/親屬資源中心及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以及提供到校學前康復服務。

選委會界別議員江玉歡質疑局方成效:「到底是係局長你好節儉出手低,定係計劃實際操作同計劃初衷不銜接?」選委會界別議員、經民聯陸瀚民則建議可將200億資金重新投入社福界其它方面。

孫玉菡否認局方出手低,並解釋200億元由於通過財委會撥款,有清晰規限,要用來購置物業社福用途,只要是釐定市價之內,局方都願意洽購,但由於每一個特定處所規限不少,故存有一定挑戰,包括出售的處所是否有合適的消防及無障礙通道設施、面積及位置是否符合運作需要、附近的土地用途是否與福利用途協調。

他又舉例指,如設立幼兒中心限制多,包括不可離地超過12米、附近不可有娛樂場所等。

孫玉菡透露,撥款至今的3年一共收到450份放售建議書,當中以舊區舊樓為主,300個因不符合消防、土地用途等規定被評估為不適合,60個業主收回,有70個正在跟進和評估中。

他又指明白現時物業市場淡靜,但購置處所的進度取決於市場上有否合適物業的供應。當局已於2023/24年度預留約7.89億元進行相關工作,但他認為不宜就購置處所項目訂立關鍵績效指標(K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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