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今(20日)稱,在去年9月至11月於市面上抽取100款非熱食雞肉食品的樣本,全部在致病菌及衞生指示微生物方面符合食物安全準則。(宋碧龍/大紀元)
食物安全中心今(20日)稱,在去年9月至11月於市面上抽取100款非熱食雞肉食品的樣本,全部在致病菌及衞生指示微生物方面符合食物安全準則。(宋碧龍/大紀元)

手撕雞、切雞等非熱食雞肉,都是市民「加餸」的熱門選擇之一。食物安全中心今(20日)稱,在去年9月至11月於市面上抽取100款非熱食雞肉食品樣本,全部在致病菌及衞生指示微生物(即沙門氏菌屬、李斯特菌、金黃葡萄球菌、大腸桿菌)方面,符合食物安全準則,整體令人滿意。

不過食安中心指,在到訪一些出售這些食品的商戶時,發現食物處理人員在控制一些食物配製過程方面,需要加強食物安全意識。店舖為保持肉質鮮嫩,雞隻或只烹煮至剛熟,未必能殺死所有致病菌。另外煮熟的雞隻通常要再經人手處理,如食物處理人員不遵守「良好衞生規範」,食物或會受致病菌污染。

中心為業界製作相關的食安指引,並提醒業界處理生雞肉時要徹底解凍、烹煮溫度及冷卻時間溫度。另外注意配製櫃台上只存放適量的熟雞肉,亦應加蓋並存放在攝氏4度或以下;用作手撕雞的備用雞絲,應在放入雪櫃前2小時內完成由熟雞製作成雞絲的處理等,以免細菌繁殖。

食安中心也提醒公眾,購買可供即時食用的非熱食雞肉食品後,應儘早食用;如非立即食用,應放到攝氏4度或以下環境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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