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爺」陳強利涉嫌與大律師張曉惠,遊說青年馬家健承認「企圖販毒」罪,陳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他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今(14日)被判即時入獄36個月。法官張潔宜判刑時斥責陳誤導馬認罪,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和公義的信心。至於同案的女大律師張曉惠,早前已表示擬不認罪,排期10月5日受審。

被告陳強利(60歲)曾任多間律師樓職員。他有搶劫、入屋犯法等案底。

法官張潔宜判刑時指出,相關販毒的案件是十分嚴重的罪行,量刑起點是監禁超過20年。被告受馬父所托協助馬家健,卻在10個月內反復游說馬家健認罪,又準備文件誘導馬簽署,認為被告堅持的程度高。

張官批評被告顯然並非以馬家健的利益為依歸;反而為同案另一被告、終獲撤控的男子洪智謙的利益行事,比其他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更嚴重,加上馬曾遭還柙和等候上訴結果一段時間,以4年半監禁作量刑起點,除陳認罪,並無任何減刑因素,終判其監禁3年。

陳承認的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於於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一同串謀與馬家健及其他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在一宗販運1,185克可卡因的刑事案件,虛假地表示洪智謙沒有要求馬家健接收涉案包裹,及稱洪並不涉及案件。

馬家健於2016年借出地址予友人洪智謙,收取一個包裹,其後被發現當中藏有約一公斤可卡因,兩人同被控一項企圖販毒罪,洪智謙及後獲控方撤控。馬家健在律師建議下一度認罪,後來發現其律師團隊由洪智謙兄長介紹,改為不認罪,受審後被判囚23年。

馬家健提出上訴,上訴庭2021年裁定他上訴得直,下令推翻陪審團定罪裁決和判刑,並拒絕重審,馬獲當庭釋放。上訴庭當時批評案件疑點重重,包括為何陳強利案底纍纍仍會獲律師行聘用,更斥責控方為求入罪,放生刑責更重者,而將可能無辜的人定罪。

案件編號:DCCC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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