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南區聯邦法院10月5日對一個以紐約為主要據點的華裔跨國販毒集團一被告之一的李嘉鼎(音譯)作出量刑判決,因其涉及共謀分銷毒品,被判囚2年。該集團曾向澳洲及紐西蘭運送大量冰毒,並在紐約地區分銷多種毒品。

控方指出,陳敏(音譯,以下姓名均為音譯)是該集團的主要頭目,該集團透過郵件接收毒品,包括加州寄出的冰毒,以及來自荷蘭、法國、英國和德國的搖頭丸與K粉,並試圖在美國境內及海外分銷。李嘉鼎及同案被告翁懷、張偉發、何祥乾在不同階段為陳敏工作。

李嘉鼎約於2018年至2020年初參與販毒活動,之後搬往美國西岸並退出集團。控方稱,他曾在紐約布魯克林住所接收多個來自加州、內藏數公斤冰毒的包裹,親自郵寄及接收毒品,並透過美國郵政的網上追蹤系統及致電郵政部門,確認包裹是否送達。他亦直接與陳敏及翁懷聯繫,協助分銷毒品。控方估計,李參與的活動涉及向澳洲及紐西蘭運送近26公斤冰毒。

2022年3月,紐約南區聯邦大陪審團起訴李嘉鼎等五人,指控他們共謀分銷及持有冰毒等,並意圖分銷。李當時已不在美國境內。控方表示,執法人員及一名自稱代表李的律師曾通知他相關指控及逮捕令,並要求他返回美國自首,但他並未回美。2025年9月,李嘉鼎前往巴拿馬,並於9月10日在美國及巴拿馬當局協調下被捕。

量刑時,控方建議判處李嘉鼎87至108個月監禁,強調他曾積極參與大量毒品的運送及分銷,且被起訴後多年未返回美國,認為刑罰應起到特殊及一般阻嚇作用。

辯方則指出李已認罪、承擔責任。李在向法院提交的中文陳述中對違法行為深感後悔,他形容在布魯克林大都會拘留中心(MDC)的日子是人生最黑暗的時期,他提到拘留期間目睹暴力、毒品、霸凌及孤獨感,令他感到無助和害怕,但也讓他有機會反思過去,重新規劃人生。

本案主犯陳敏已於2024年被判處10年監禁,服刑後很可能被遣返回中國;其他同案被告張偉發及翁懷各被判36個月監禁。何祥乾在加州中區聯邦法院獲准審前釋放後,認罪後逃跑,據信住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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