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哥爾夫球會上周五(21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境保護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並申請暫緩執行該報告的臨時禁制令。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昨日頒布書面判詞,以書面形式批出司法覆核申請許可,並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決定,直至案件聆訊為止,聆訊將排期於8月中進行。

申請人香港哥爾夫球會,建議答辯人則是環保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被列作有利益關係方。 

環保署今年5月有條件批准土拓署提交的粉嶺高球場環評申請,香港哥爾夫球會質疑,環評報告就水文影響、土地污染、生態、文化遺產影響、古樹名木等評估均有嚴重缺陷,分析錯誤,違背科學,數據不準。哥球會認為,環保署提交的資料「完全錯漏」,署方亦沒有就環評報告補充資料,提出公眾諮詢,無視球會就環評報告補充資料提交的意見書,涉及越權與程序不公。

另外,現時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中,要求環保署重新考慮整個房屋發展項目,再要求土拓署著手重新設計房屋發展項目,並直接給署長審批修訂計劃,不會再諮詢公眾及環境諮詢委員會,缺少透明度和公衆參與度,違反《環評條例》及批准報告的原意。故此,哥球會要求現階段暫緩執行決定。

法官高浩文批出司法覆核申請許可,並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決定,直至案件聆訊為止。而申請聆訊,則會於本年8月的11日、15至18日的其中一日進行。與訴各方通知法庭,其大律師可出席的日子,法庭會再作排期。

長春社憂發展存有變數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昨日接受港台節目訪問表示,若哥球會敗訴,政府會按現有程序做;但一旦勝訴,政府則可能要推倒重做環評報告,相關情況在以往環評覆核案也曾出現過。

但他提到,由於環評條例上月底時有所修訂,50公頃或以上的土地發展才要做環評報告,由於高球場用途只有32公頃,在修訂條例下,政府或者毋須再走一次環評程序。但他坦言:「如果政府敗訴,以往要重新走一轉,新例下是否還要走?政府應該做一些解說。」

當被問到是否認同哥球會司法覆核,吳希文則表示,在一般公眾理解下,哥球會在入稟狀所提出的司法覆核理據屬合理質疑,也是過去幾年一直提出的爭議點。要視乎雙方、尤其哥球會在法庭上如何演譯觀點,現時不便作評論。

至於司法覆核會否影響發展時間表,他指以往只有少數民間團體法律挑戰成功,部份發展工程由於有法律程序而受到拖延。不過根據過往案例,政府曾將大埔龍尾興建人工泳灘工程延後3個月;港珠澳大橋也因司法覆核,工程延誤至少9個月。但高球場的發展性質不同,影響時間要視乎情況而定。

地政總署: 哥球會租約八月底終止

另外,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昨日出席北區區議會會議後向傳媒表示,高球場32公頃土地在3年前,曾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香港哥爾夫球會,現將如期在8月底到期,屆時會將土地交予康文署管理。過去一個月,曾與康文署及哥球會代表到場考察,討論交收工作。

本身是城市規劃師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林筱魯則表示,按照程序,城規會仍會就修訂蒐集意見,加上現時會否受法律挑戰仍屬未知數,因此可否在高球場建屋,仍然有變數。「現在仍然未決定用途,最終建屋它都要改一次用途。但現在這個過程裏面,究竟會不會再有人行使法律手段,去挑戰決定,都是一個未知數。」

城規會早前接納政府建議,把其中9.5公頃收回的用地,修訂為「未決定用途」,讓當局重新檢視公屋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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