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7月16日發放第二期消費券。新合資格或需要轉換領取消費券工具的市民,可於6月5至27日期間登記,市民在完成登記後約一至兩周,便會收到短訊通知,收款平台只可轉換一次。港府表示,今次派發消費券會重新做一次資格審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莊國民昨日早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當局會在今次發放消費券時,重新做一次資格審查。其間當局會根據一系列準則,包括領取人是否已達18歲並擁有永久居民資格、是否已永久離港或有意圖永久離港等,因此有機會出現市民曾成功領取首期3,000元消費券,但無法領取第二期的情況。

至於使用八達通領取第一期消費券,在領取第二期消費券前已登記樂悠咭的市民,莊國民表示,如市民有上述情況而其八達通仍有效,可繼續使用八達通領取第二期消費券;如打算轉用樂悠咭領取,則需要於6月5至27日期間重新登記。

莊國民又透露,過去兩年政府派消費券以來,在推動使用電子支付工具的成效不錯,有逾1,200萬個新開設的支付工具賬戶,商戶則有接近20萬個新開賬戶接受電子支付。當局檢視是否需要加入新的電子支付工具時,會考慮工具的能力及普及程度,而經考慮後,他認為現有6個電子支付工具似乎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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