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將於下周一(15日)起實施《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指引將基於暑熱指數發出黃、紅、黑色3個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並建議在不同警告級別下,不同勞動量僱員每小時的建議休息時間。

下周一起實施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適用於需要處於炎熱天氣下或高溫環境中進行的工作,包括戶外工作、在沒有安裝空調系統的室內地點進行的工作,以及在熱源或發熱設備附近進行的工作。

指引中的「工作暑熱警告」共有黃、紅、黑3個級別,黃色警告的暑熱指數為30至32以下,表示部份工作環境的熱壓力頗高;紅色警告的暑熱指數為32至34以下,表示部份工作環境的熱壓力甚高;而黑色警告的暑熱指數為34以上,表示部份工作環境的熱壓力極高,以便僱主和僱員更容易理解工作環境的熱壓力水平。

相關訊息會在香港天文台官方網站首頁及「我的天文台」手機應用程式上顯示,市民可選擇接收「我的天文台」手機應用程式的推送訊息,得知工作暑熱警告生效詳情。勞工處會透過「香港政府通知你」手機應用程式及透過各大媒體向公眾發放「工作暑熱指數」的級別。有關指數生效後至少會維持一個小時,其後每隔一小時自動更新、提高級別或取消。

指引將按勞動量將戶外工作分為4類,僱主可考慮不同因素後調整僱員的休息時間:「輕勞動」工作,包括保安員、物業管理員及交通指揮員等;「中等勞動」,如廚師、清潔工、速遞員、回收業工人、貨櫃操作員等;「重勞動」,如搬運工人、釘板工人、灌漿工人等;及「極重勞動」,包括紮鐵、棚架工人和正接受體能訓練的僱員等。

不同工種在各警告下的建議休息時間有所不同,勞工處建議「中等勞動」工作在黃色警告下每小時工作45分鐘、休息15分鐘,紅色警告下就工作30分鐘、休息30分鐘;「極重勞動」工作則在紅色及黑色警告下均要暫停工作。

僱主若採取各種有效的防暑措施避免相關的風險因素出現,可減少每小時所需的休息時間,例如已提供向員工加強散熱的設備(例如吹風機/噴霧風扇/便攜式風扇),相反若僱員在通風不足地方工作等情況,則需要增加休息時間。勞工處表示,當僱主在採取各種有效的防暑措施後,員工經調整後的每小時休息時間為零分鐘時,僱主仍需按建議,安排輕至中等勞動的員工每工作2小時至少有10分鐘的休息,重至極重勞動的員工每工作2小時至少有15分鐘的休息。

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戶外露天工作的休息安排。(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文件擷圖)
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戶外露天工作的休息安排。(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文件擷圖)

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馮浩賢表示,按過往經驗,幾乎無黑色警告出現,紅色亦極少,主要為黃色警告情況較多。指引非強制僱主執行,馮浩賢期望僱主和僱員能夠定出雙方同意的方案,又指當局會定期巡查,並在有需要時發出警告及改善通知書,個別情况下亦會檢控。

被問到會否強制要求僱主執行指引,馮浩賢表示會在指引實施兩年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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