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警去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Tesla電動車時撞傷途人,車輛再撞向麵包店鐵閘,警員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被落案起訴危駕、酒駕等共3罪。案件今日(6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並押後至3月6日再訊,被告期間獲准保釋。

被告何家榮(27歲,警員),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及使用殘缺車輛3項控罪。

辯方申請暫不答辯,而控方指有待進一步調查被告車速,須等候警方報告後再索取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聆訊押後至3月6日再提堂。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即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准駕駛車輛。

被告被控於2022年5月28日,在深水埗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男子陳啟發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被控同日同地駕駛同一車輛,在其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中有不少於182毫克酒精,超過100毫升血液中有50毫克酒精的訂明限度;

使用殘缺車輛罪則指被告案發時駕駛的私家車的玻璃及透明物料不符合規定,即該車擋風玻璃及兩側車窗玻璃貼上有色薄膜以減低玻璃的透光度。

案件編號:KCCC 297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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