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2018年在大嶼山玩滑翔傘失蹤,搜救隊在失蹤6日後尋回遺體。死因研訊今(1日)繼續,民航意外調查機構的調查員出庭解讀調查報告,供稱事發時天氣急速變壞,風速較一般高,令飛行員控制滑翔傘時有困難。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批評調查報告的建議籠統,僅建議民航局檢討法例而非修例,意義不大。

2018年7月22日,死者鍾旭華在大嶼山伯公坳玩滑翔傘時被大風吹走失蹤,7月27日在大嶼山大東山被尋回,當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其後證實身亡,終年41歲。

獨立於民航處,但同隸屬運輸及物流局的民航意外調查機構,其意外及安全調查員林永興引述調查報告,供稱當時死者的滑翔傘正常運作,但事發時天氣急速變壞,有強風吹襲,飛入雲層後可能因為看不見地面,未能有效控制滑翔傘,最終滑翔傘失控墮地。

報告建議,民航處應加強與香港滑翔傘協會、香港滑翔傘總會協調,在起飛場增加標示起飛所需風力及建議飛行員資格,加強飛行員的安全意識等。報告亦建議飛行員攜帶定位追蹤器,民航處應檢討現行法例是否完善,加強監督。

何俊堯關注,意外是天氣轉變超出預期,無關風險評估、飛行資格或裝備安全等,認為建議本末倒置及籠統,有陪審員亦表達不滿,認為建議寫得很差。

何俊堯問當局有無採納報告提出之建議,林回應民航處已按報告建議檢討法例。何並質疑至今仍未修例監管,只是檢討,意義不大,認為報告應建議當局修例。林回應修例需時,並指即使涉事機構不遵從建議,亦沒有後果。

對於報告為何無探討救援隊伍,在接收家屬提供座標的溝通問題,林指警方稱沒有收過座標,但沒有證據指何人版本才真確,故沒有紀錄,不過同意搜救行動中座標資料重要。聆訊明日繼續。

死者友人特往指揮中心 說服搜索隊伍

前一日(1月31日)的死因研訊中,死者鍾旭華的友人黃仲欣供稱,當時認為鍾的Google帳號伺服器或有其所在位置的詳細資訊,在鍾失蹤後第三日(即7月25日)聯絡鍾妻,翌日由鍾妻取得GPS(全球定位系統)數據,轉換至兩個座標後,經鍾妻交給搜索隊伍,但未即時獲對方接納。

黃仲欣稱在27日,即鍾失蹤後第五日早上,從與鍾妻的通話中,得知搜索隊伍仍然未視兩個座標為搜索重點,決定即時請假到搜查指揮中心解說,在11時許趕至解說後,終獲指揮人員接納,隨後後在座標位置附近尋獲鍾。

另外特許土地測量師、在理大教授GPS的專家證人李偉鵬作供指,「Google Timeline」內有GPS、Wi-fi 與其他訊號等資料,認為如果任何一名IT界人士看到鍾妻提供予搜索人員的截圖資料,就會意識到當中有座標數據。他認為警員、民安隊等搜救人員,應接受科技資訊分析相關訓練。

衛生署高級法醫林衛國昨亦作供,指鍾7月27日被發現時,已死去多於3日,接近5日,遺體被發現時有腐化跡象,31日解剖時,身體有長達1.5厘米的蛆蟲。鍾身上有大量林木碎片及多處傷勢,包括肋骨、腰椎骨折、背部和腰部大範圍瘀傷、腳踭裂傷、腰椎骨折、肺和腎出血、多處軟組織缺失、大範圍皮肉潰爛等,但頭顱、面骨、胸骨完整,傷勢符合撞到硬物造成的衝擊,排除自然死亡的可能,情況類似從高處墮下,「死亡可以在好短時間內發生」。

案件編號:CCDI-897/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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