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五(20日)公布,考慮到個別處所的運作需要後,將由1月26日起調整在個別處所佩戴口罩的要求,包括在宗教場所演講及展覽活動攤位進食等。

政府表示,微調後以下3種情況下在1月26日起可豁免佩戴口罩:

.在宗教處所內,主禮人或講者於宗教活動期間,向參與宗教活動的人士進行演講時。

.在公眾娛樂場所或活動場所舉行展覽活動期間,於餐桌或展覽攤位飲食時

.在餐飲處所或任何表列處所內,於活動期間在台上祝酒時。

政府會就有關《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及第599I章指明及指示刊憲。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正值冬季流感期,而新冠病毒仍然為社區,尤其是「一老一幼」和醫療系統帶來風險和壓力。因此,政府呼籲市民,在歡度新春佳節的同時,應繼續保持警覺,注意個人衞生,以減低感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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