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23條立法甚囂塵上之際,特首李家超在黨媒專訪中重提立法規管「假新聞」,並對新聞界提出多項無例證的指控。記協主席陳朗昇認為,李家超的指控籠統,「連對號入座都做不到」;李對傳媒看法負面,雖然不至於令傳媒處境明顯更差,但傳媒的困難大家都目睹。並認為「假新聞」立法議題不止涉及新聞界,亦涉及坊間的「謠言刑事化」,政府要考慮其為社會帶來的影響。

黨媒《香港商報》前日(17日)刊登李家超專訪,針對「假新聞」議題,李指近年香港假新聞危害到國家安全,並指有人借新聞發放具政治目的之內容,在《港區國安法》頒布後仍然有人假冒和偽裝為媒體工作者,以達到政治目的甚至私人利益,而從事眾籌後「走佬」、洗黑錢亦「大有人在」。

陳朗昇17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認為官員提出的指控往往很籠統,很難予人評論或判斷:「甚麼機構、甚麼人,發布的甚麼消息?不知道⋯⋯你要有事實,講出甚麼事件,我們才能判斷事件是否真的發生、存在」,質疑情況是否講出「從來都不實淨」的指控,就引申立法的需要。

陳形容現時李家超的指控並無實際情況可以對應,「連對號入座都做不到」,想不到李口中的「走佬」、「洗黑錢」等是指甚麼傳媒,認為對方要有實質的例證。

李家超對傳媒看法負面

被問到李家超對傳媒的看法如此,對傳媒以至社會有甚麼影響,陳朗昇表示李對傳媒看法明確地「比較負面」,香港傳媒環境近一年半載「都見到情況是怎樣」,相信李的言論不至於令傳媒處境明顯更差,「但傳媒的困難大家都目睹」。

李家超並提到,《港區國安法》頒布後,媒體的專業化有進步,但仍良莠不齊。陳朗昇指出《基本法》講明香港有新聞自由,新聞自由的目標是令香港社會在主權移交後繼續資訊流通,傳媒繼續可以監督權力,「現在由有權力的人comment(評論)你(傳媒)做得好,做得不好,是怎樣的一回事,我想大家心中有數」。

陳朗昇:「假新聞」立法議題不止涉新聞界

李家超在提到當局正參考外國,做假新聞、不良訊息、假訊息的相關法律研究時,表示他個人希望新聞界以自律形式規管。

事實上,記協本身已經訂立《記協專業守則》、《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等。被問到李家超此說似乎無視記協作為行業工會自我約束,陳朗昇回應「沒有甚麼很大的情緒」,「如果還說我們(記協)與官方有好好的聯繫,它還重視我們,這也是昧於事實」。

陳朗昇並說,很多人都見到記協在維護傳媒業的專業上的努力,「並非幾個人說聽不到、看不到就沒有」,記協的投訴機制、專業約章仍然存在,並正按此行事。表示李家超的看法是李自己的自由,記協會繼續做好專業守則的工作。

至於「假新聞」,陳朗昇認為議題很大,記協會涉專業記者、新聞有關的議題,但「假新聞」亦包括其它範疇,例如網上的消息、謠言,「是否講謠言就是犯法,要被捕?」一旦將講謠言刑事化,政府要考慮其為社會帶來的影響。

林鄭月娥曾提就「假新聞」立法

政府提出就「假新聞」立法已非新事。2021年5月,時任特首林鄭月娥稱,港府正研究「假新聞法」,以應對所謂「錯誤訊息,仇恨和謊言」。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亦在該段時期,多次不點名批評《蘋果日報》刊登學童參觀警察學院的照片,聲稱香港若有專門針對假新聞的法例會是好事,警方支持「假新聞法」。

當時的記協主席楊健興認為,鄧炳強將處理新聞圖片的手法與假新聞掛鉤,會成為對付傳媒的武器,限制新聞及新聞工作者的自由。

到2021年7月,記協發表2021年度言論自由年報,指於國安法下的傳媒自由空間日漸萎縮之際,「假新聞法」猶如增添另一把利刀。

其時已任記協主席的陳朗昇曾促請政府交代清楚,為「假新聞立法」的意向、有關內容準則及是否已備實施時間表,並質疑時任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警務處處長蕭澤頤3人常將「假新聞」掛在嘴邊,唯他們無受專業訓練及新聞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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