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視香港社會各界廣泛反對聲音、繼續強推修訂引渡條例(《逃犯條例》)已引致抗爭由街頭激化到議會。前日,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因秘書長陳維安被指未保持政治中立,以史無前例的方式,要求議員以書面方式回覆內會指引,由石禮謙取代涂謹申主持主席選舉,以致「鬧雙胞」。昨日,政府無視13萬港人的訴求,重申政府方案是最好的,否定各界提出影響面最小的方案。民主派批評當局完全漠視港人及國際社會的關注和擔憂,批評當局玩弄「面具政治」。
4月28日13萬人上街抗議港府推動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當局態度似乎未軟化。議會內,民主派為阻審議修例,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仍未選出主席,更鬧出民主派及建制派「雙胞」主持。
昨日上午,特首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主動表示對立法會審議《逃犯(修訂)條例》發生的問題深表關注,卻又稱不方便評論立法會事務,但提醒議員要履行《基本法》的職權,審議行政機關(部門)提交的法案:「我再次很誠摯地呼籲立法會的非建制派議員,要按在立法會經過內務委員會作出的決定,盡快成立一個法案委員會。」
林鄭月娥又表示,若有好的建議,特區政府一定會嚴肅認真地考慮。不過,昨日下午,律政司聯同保安局的記者會卻否定各界提出的建議。
未審議已否定各界建議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下午4時在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回應五個坊間對《逃犯條例》修訂的建議。
鄭若驊首先否定由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提出「港人港審」的建議,稱此建議只能針對法例生效後的罪行,並不能追溯處理去年的台灣殺人案,亦違反本港普通法行之已久的原則,當局不能輕率採納有關意見。
田北辰回應稱,現時香港與四個國家簽署的長期移交協議,均有提及特首可以拒絕移交,將有關逃犯留港審理。他認為實行「港人港審」並非不能。
鄭若驊還逐一否定其它建議,包括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及尹兆堅提出,容許香港法院處理港人在境外干犯謀殺或誤殺等案件。鄭指,香港推行普通法,刑事司法管轄權奉行「屬地原則」,而以域外案件處理,取證有困難。又說,如果加入條文處理刑法追溯期,會違反香港人權法案中,刑事罪和刑罰沒有追溯力的條文。但沒有追溯力,則解決不到台灣殺人案。
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反駁政府指以「港人港審」不能追溯處理台灣殺人案。他指《香港人權法案》所指的追溯期限制,在於不屬罪行的行為於立法後不能追溯,但謀殺屬刑事罪行,有追溯期。
石又指,目前香港有不少罪行有域外法權,譬如防止賄賂條例規範港人於外地發生的違法行為。
對於港人擔心修例通過後「逃犯」被移交大陸受審,石書銘表示,若以個案形式單次移交逃犯到大陸就會成為常態。他認為港人目前最大憂慮仍然對大陸司法制度缺乏信心此核心問題。
至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提出,如果「要求移交一方」沒有簽署及實施《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就可以拒絕移交,包括大陸。鄭若驊就指與本港現行做法不符,目前與香港簽了長期協議的馬來西亞和新加坡都沒有簽署ICCPR。
陳文敏回應稱,他的建議只針對與香港沒有移交逃犯協議、需要以個案形式移交逃犯的國家和地區,與本港有簽署長期協議的地區,即使沒有實施公約亦沒有衝突。
李家超則重申,提出修例草案並非為大陸而設,一為處理移交在台灣殺人案的港男疑犯,二為堵塞制度漏洞。又說,草案適用於任何一個與香港未簽長期協議的地方,針對涉及犯下嚴重罪行的罪犯,而非守法市民,並保證所有移交的要求會受行政機關(部門)和法庭雙重把關。
民主派議會召集人毛孟靜批評鄭若驊用自己的理據否決各界提出的方案,形容此舉非常不堪,批評鄭是玩弄「面具政治」:「將這個甚麼《逃犯條例》草案這件事,玩一套『面具政治』。是非常之假,是戴著一幅面具,然後在後面吟吟噆噆(意為:嘀咕),總之講了就是了,『我講出來就是真理』,也都不需要擔心人家見到她背後的真面目。」
毛孟靜並指在整個記者會上,鄭若驊皆不敢批評大陸的司法制度,「以為咋咋帝帝(意為:假裝)就可以將說話含混過去」。
李家超辯稱銅鑼灣書店林榮基事件不適用於《逃犯條例》修訂,對此毛孟靜指李的言論更令人憤怒:「眾所周知我們剛剛一直講擔心中國大陸的司法制度,就是最擔心他們將一些莫須有的罪行包裝成某種罪行,然後套諸閣下身上,是完全莫須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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