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中共文字獄越演越烈,並且延伸至海外網站。近日,一名中國網民稱,他翻牆上推特發布信息,被判刑8個月。
1月5日,「中國文字獄事件盤點」發推文說,收到一則中國網民的匿名投稿,該網民說,他因為在推特上發表「大量批評中共及習近平」言論,被判刑8個月。
該網民提供的判決書顯示,中共法院指控他多次在推特平台發布醜化和污辱他人、造謠疫情訊息、對國家機關造成不良影響,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等,
判決書還稱,網絡空間逐漸被視為公共場所,訊息在網絡上流傳的速度更快,影響範圍更廣,與傳統具有實體空間的公共場所相比「危害性更大」,應以「尋釁滋事罪」懲處。
判刑日期為2022年3月25到11月24日。
這份判決書在推特上公布之後,推友紛紛跟貼留言,批評中共「做賊心虛了。黔驢技窮了」、「因言獲罪……滑天下之大稽」、「翻牆後還要謹言慎行」。
近年來,中共在對國內網站和社媒進行嚴密監管的同時,把長臂管轄觸角伸到海外。對翻牆在推特、Facebook或油管等海外社交平台上發帖的中國網民,發警告、喝茶、約談、強迫刪帖和封號,甚至處罰和判刑。
2022年中共二十大前夕,北京四通橋事件震驚國際。上海大學退休教師顧國平等人,均因在推特轉發相關信息,遭中共警察拘留。
2021年6月7日,民生觀察稱,廣西維權人士李燕軍因在推特上轉發紀念「八九六四」「坦克人」的影片,遭警方傳喚,並被扣押蘋果手機一部。
2021年1月,維權網稱,前《財經》雜誌記者與前騰訊財經頻道媒體人張賈龍,因推特上的言論被判刑1年6個月。
中共裁判文書網2020年9月30日公布的一條判刑信息顯示,大連理工大學城市學院網絡工程師姚永生,因在推特關注「美國大使館」、「自由亞洲電台」等帳戶,被判刑半年。
同年8月,上海男公民俞某,因在推特帳號轉發有關中國疫情等信息,被判刑一年;青海省西寧市男子鮮銅,因在推特發布、轉發、點贊、回復100多條信息被判刑10個月。
而「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因收集中國民間抗議事件被判刑4年,出獄後,他在推特公開了自己的判決書及獄中遭遇,再次被警方傳喚警告;廣東男子張國兵,因在推特轉發所謂的「負面」信息,被判刑2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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