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長沙一傳媒公司女主播因祖母去世回家奔喪,結果返回公司時,工資被扣除底薪,還被踢出工作群。

11月8日,《瀟湘晨報》報道,長沙市民李女士在湖南一傳媒公司任職,今年10月12日提出請假,因祖母病危。當時她被告知「最好4天內回來」。

10月13日,李女士祖母離世。16日,李女士返回長沙,因天色過晚當晚沒有去上班,並告知工作人員17日會上班。11月1日,李女士被告知10月份工資將扣除4000元(人民幣,下同)底薪,只能拿當月績效的60%,即一千多元。

李女士說,多請一天假就扣4000元,「這個假太貴了,請不起」。

李女士今年7月21日與高公司簽下合作協議,成為公司一名主播。她向公司申訴,並向勞動局諮詢,結果公司負責人就把她踢出工作群。

公司營運負責人則稱,公司規定只允許一次性請假三天,超期便扣除保底工資。公司另一人稱,祖父祖母不屬於員工直系親屬,直系親屬也只有1-3天喪假。

目前,李女士已離職,雙方仍在協商。

此事登上大陸微博熱搜榜。

「人情味喪失。」「在長沙工作過一段時間,有不少這樣的公司。」「笑死,在中國大地上最遵守勞動法的只有外企。」

「讓我想起以前一位學妹,接到家裏父母電話,說外婆去世了,於是她向輔導員請假,輔導員說,拿死亡證明來請假⋯⋯」

還有網民說:「說實話,不理解喪假不能覆蓋(外)祖父母,大多數人都是祖父祖母外婆外公帶大的啊。」「死者為大,奔喪不應該體諒一下嗎?扣錢好像不符合同法,可以勞動仲裁解決。」

「公司要扣你錢、辭退你,能想出一千種方法一千種理由。為甚麼人一旦進了公司就被要求變得不像人了呢?不能有人的喜怒哀樂,不能有人的生活瑣事,不能有人的生老病死……人只是一種工具,一個符號,一組數據……扭曲的制度把人一層一層生吞活剝,資本的血盆大口再把人一口吞掉」

早前,今年7月,大陸網絡也曾熱傳員工向公司請假的新聞。

杭州張女士因接到祖母突發腦出血病危的消息,向公司請假。結果,公司要求張女士提供相關證明,包括住院病例上的祖母是她的親祖母等證明,提供老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信息。

張女士表示戶口遷走了,祖母與自己不在一個戶口本上等等。可是人事工作人員仍然要求提供證明,並威脅「如果用虛假理由、未經領導同意,擅自請假,我會全公司公開通報批評」等。無奈之下,張女士只好提出辭職。

網民當時嘲諷:「遲早被要求證明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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